索 引 号:005303449/2017-0034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关 键 词: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20 | 发布日期:2017-10-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部门概况
2010年3月24日,中共登封市委、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不再保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根据我市三定方案,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有7个行政编,1个工勤编,下属事业单位“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有5个事业编。现实有在职人数,1个正科级干部,3个副科级干部,4个事业编。退休人员11人。
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协调民族关系;三是落实少数民族政策;四是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五是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六是依法保护公民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七是抵御宗教渗透;八是审核宗教捐赠;九是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十是市政府中心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构成,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43.608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比2015年增加26.1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补助增加。
2016年度支出总计140.916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862元,住房保障支出3.9195万元。比2015年减少11.28万元,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相关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和公车改革后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6.51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4862元。
2.住房保障支出3.91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无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共有车辆1台,车辆来源为调配。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3万元,评价结果显示,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为原则,2015年度接待费用6.6575万元,2016年度接待费用2.910万元同比下降3.6475万元,2015年度公务用车22.32万元,2016年度公务用车3.9876万元同比下降18.33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016年度,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078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2.910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接待55批次、480人次。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876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辆油修费、保险费等运行费用;因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保留一台工作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运行经费支出72.29万元,比2015年增加18.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相关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和公车改革后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人物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及其他费用。
五、依申请公开内容
除上述内容之外,对于社会公众依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由本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