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7-0033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编办 | 关 键 词: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20 | 发布日期:2017-10-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三)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全市各乡镇(区)、街道机构改革方案。
(四)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职责调整和职责分工。
(六)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成立、撤销、更名、挂牌、领导职数核定和编制调整等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
(七)审核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八)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控制办法、标准和结构比例;审核全市各类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
(九)拟定机构编制、财政预算和组织人事管理配合制约机制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制度。
(十)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的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市直各单位三定规定运行情况的评估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和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登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政务信息、内部监督、精神文明、宣传、人事、财务和有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市编委会议筹备工作;规划指导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党务工作。
机构编制管理科。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控制办法、机构编制标准和人员结构比例;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成立、撤销、更名、挂牌、领导职数核定和编制调整等机构编制事项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和年报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数据库系统和管理维护工作;围绕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以及机构编制事项开展专题调研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纪律的检举和投诉事项,并负责做好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三、人员构成情况
登封市编办共有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在职职工23人,离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164.2万元,比2015年收入决算增加6.38万元,主要原因行政事务管理增加。
2016年度支出总计为156.9万元。和去年持平。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相关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和公车改革后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登封市编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8.5万元,2015年度为12.6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4.1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比上年度减少了0.39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2015年度为12.29万元,减少了3.79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辆油修费、保险费等运行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一般公务用车。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7万元,比2015年增加5.7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相关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和公车改革后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没有政府采购。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