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700486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553165075/2017-0026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建议提案
文    号:郑人社提〔2017〕27号 成文日期:2017-10-23发布日期:2017-10-23
体    裁:议案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70048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政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郑州环保科技产业园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引进工作的关注。现将“3、积极引进环保高科技人才,开创技术创新新局面”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把依靠人才支撑和科技创新作为实现中原崛起、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2016年12月17日,随着郑州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中心城市,郑州对人才的需求,尤其是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人才的需求越发迫切,人才发展既处在一个新的更高起点上,又面临着比过去更为严峻的挑战。

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实施细则和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实施意见》,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郑州市“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实施办法》,由组织部、财政局联合下发了《郑州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组织部、科技局联合下发了《郑州市科技企业家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由组织部、发改委联合下发了《郑州市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细则》,由组织部、房管局联合下发了《郑州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暂行办法》,由组织部、卫计委、人社局联合下发了《郑州市引进领军人才享受社会保险和医疗保健有关待遇实施办法》,由组织部、人社局、编办、教育局、公安局联合下发了《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有关生活服务保障措施实施办法》等7个配套文件及有关政策。这些文件及政策的出台对人才引进与培养、生活保障、家属子女就业与上学等方面做了明确的阐述和要求,为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人才工作提供了抓手。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是创新的根基,谁拥有一流的创新人才,谁就拥有了科技创新的优势和主导权。我们历来都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一是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郑州市委组织部结合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出台了《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第六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当面向社会进行,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不得设置性别、民族、户籍、第一学历、毕业院校和全日制高校等歧视性条件。”打破了地域、户籍、身份等要求,为实现“揽天下英才为我所用”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二是我们新出台的《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专门强调了对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实行绿色通道。《规程》“第九章 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对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工作明确进行了规定。其中,第四十七条中明确要求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简化程序,及时保障事业单位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紧缺专业人才。第五十一条中对于拟聘用的高层次、高技能、紧缺专业人才的手续办理过程中,实行绿色通道,不得人为设置障碍。同时,郑州市人社局已要求各县市区应根据市局意见,依据本地实际,出台各地的规程,合理制定本地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标准,重点保障的范围以及创新薪酬发放标准及方式,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三是正在积极创新对人才建设支持的政策。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正在进行密集调研,待国家、省相关文件出台后及时出台我市的相关文件,确保上级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也进一步拓宽我市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招聘引进渠道,尽最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搞好服务。

李政军委员,您的提议,对引进和留住人才非常重要,也正是我们正在做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心帮助和指导,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处

联 系 人:薛琳

联系电话:6718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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