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53165075/2017-0026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建议提案 | |
文 号:郑人社提〔2017〕20号 | 成文日期:2017-10-23 | 发布日期:2017-10-23 |
体 裁:议案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尊敬的王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郑州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人社部门在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是重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在城乡就业工作意见中多次要求发展家庭服务业,发挥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作用。
二是在争取地方政策扶持方面积极做工作。尽管国家、省市未出台具体的政策意见,但市人社部门一直在调研、努力,争取地方政策,多次召集家庭服务业企业研讨并在省《人力资源开发》杂志上发表调研文章。在国家和省相关部门来郑调研及省政府征求上级部门支持的意见时,我们多次提出“进一步完善促进发展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的政策措施,给予稳岗补贴和社保补贴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支持、鼓励家庭服务业做大做强、健康发展,吸纳各类劳动者就业,更好地发挥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作用”的建议。
三是积极支持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的工作。尽管上级要求政府部门与协会脱钩,但人社部门仍在协会办公、调研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如办公地点在人社部门、委托市家协承办2016年郑州市家庭服务业试调查工作(国家人社部统一安排部署的一项调查工作)并给予资金支持。优先将协会培训学校认定为市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这是市级定点培训机构中唯一一家民办培训机构。外地来郑学习、调研时,市人社局积极推荐协会并派人参加协会座谈会。
四是积极打造优质品牌。鼓励和引导家庭服务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促进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形成了圆方、爱馨、大豫、阳光、三鼎等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按照人社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千户百强”评比,2015年向省人社厅推荐的13家企业,郑州阳光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被评为“百强”企业、河南雪绒花母婴护理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被并未“千户”企业。将圆方等家庭服务企业在外推广,在武汉《芳草地》杂志上介绍其事迹。
五是积极扶持家庭服务企业发展。圆方家政、大豫家政、娘家人服务中心等市人社部门认定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为其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积极落实税费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2012-2016年,我市为符合条件的13家家庭服务企业、260名个体家庭服务商户提供了198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有34家符合条件的庭服务企业共计4833人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虽然人社部门在发展家庭服务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诸如在发挥市发展家庭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职能作用方面,协调力度还不够,没有让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扶持家庭服务业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下一步,我们人社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发挥好职能作用,积极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家庭服务业发展状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协调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在政策上给支持、扶持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推动郑州市家庭业发展取得新成绩,为促进郑州市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继续支持协会的工作,积极协调协会工作开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发挥协会培训学校的作用,加大对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技能水平。通过评比、媒体宣传等形式,向外推广我市的知名家庭服务企业,打造我市的品牌企业。
三是加强调研,进一步落实完善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
以上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欢迎批评、指正!非常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大力支持,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处
联 系 人:姚志峰
联系电话:67887698,1383711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