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80/2017-00013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2017年第2号(总第2号) | 成文日期:2017-10-23 | 发布日期:2017-10-23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公告)
2017年第2号(总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登封市审计局自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对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市财政局是登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等。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82300万元,执行中因减收等因素,预算调整为149374万元,实际完成148285万元,比上年下降18.14%。支出预算为308571万元,执行中因收入短收、上级补助、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因素,预算调整为377746万元,实际完成377746万元,比上年增长12.92%。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85500万元,执行中因短收等因素,预算调整为96136万元,实际完成90024万元,比上年增长54.94%。支出预算13250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新增债券、追加乡级支出等因素,预算调整为70204万元,实际支出66219万元,比上年增长5.77%。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76781万元,实际完成89327万元,为预算的116.34%,比上年增长26.09%。支出预算67557万元,实际支出78842万元,为预算的116.7%,比上年增长15.96%。
我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2016年市本级财政收入为238309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可动用财力450924万元,财政支出443965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4万元,滚存结余3985万元,其中结转项目3985万元,净结余0万元。市本级财政预算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市财政局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预算收支基本完成了经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后的预算任务。但是,在市本级组织预算执行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预算项目进展缓慢,影响正常支出进度。审计发现,2015年结转的专项资金及2016年年初工程类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中,实际执行率不足10%的预算项目有25个。
(二)预备费使用不符合规定。2016年市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20000000元,当年指标下达16819604.93元,使用预备费未编制动用方案报政府决定,且部分预备费使用不符合规定6313318.33元。
(三)未及时收回借出款项。截止2016年底,总预算会计账簿反映借出款项科目余额108536708.50元,其中87036708.50元为2013年之前形成至今未收回。
(四)将实际支出转为其他应收款。市财政局2016年将实际支出107462726.72元转为其他应收款。其中:城南安置区二期土地购置款53000000元,产业集聚区北环路与工业路西南角宗地拆迁补偿及耕地占用税15215208.36元,非税局9宗地土地收储成本清算资金39247518.36元。
(五)2016年市财政未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六)财政专户利息未及时上缴国库。截止2016年12月31日,农民补贴资金专户2016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取得的利息64628.64元未上缴国库。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登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登封市审计局建议,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资金分配的工作效率,及时分解下达预算;严格预算收支,如实反映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结果;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预备费动用方案报市政府决定,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应抓紧制定计划计划,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登封市财政局积极组织整改,根据实际情况研究预备费动用程序及工作方案;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催收还款;2017年将根据《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确定试点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已将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利息缴入财政国库,具体整改情况由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