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慈善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告

索 引 号:005302980/2017-00015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
发布机构:登封市审计局关 键 词:审计
文    号:2017年第4号(总第4号)成文日期:2017-10-26发布日期:2017-10-26
体    裁:公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6年度慈善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公告)

2017年第4号(总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登封市审计局自2017年2月14日至3月14日,对登封市慈善总会(以下简称市慈善总会)2016年度慈善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市慈善总会成立于2010年10月,属社会团体,负责全市的慈善工作,有独立的章程。职责是筹募善款,赈灾救助,扶贫济困,开展安老、扶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和其他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

2016年度收入3338365.61元,其中:非定向捐赠收入565304.29元、定向捐赠收入2712202元、利息收入36559.32元、捐赠经费收入24300元。

2016年度支出3068682.42元,其中:非定向捐赠支出1180625.82元、定向捐赠支出1856818元、捐赠经费支出31238.6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慈善总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基金筹集、管理情况,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执行较为严格。

2016年开展慈善项目情况:开展“救急难”、 “童悦之家”、 “有福童享”、“圆梦小康”等慈善项目。2016年市慈善总会认真践行扶危济困、赈灾助医、兴善助学的慈善宗旨,但在基金的筹集和使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捐赠资金未按协议捐赠到位。审计发现市慈善总会在2015年12月与河南登封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捐赠协议,截止审计结束,仍有部分资金未按协议捐赠到位。

(二)违规支付慈善救助基金。审计发现,市慈善总会2016年在教师节以滨河路小学表彰经费不足为由,向其资助慈善基金30000元。

(三)救助对象证明材料内容不完善。审计发现,阳光助学花名册中,有部分救助对象的家访表主要内容填写不完善、慈善总会审核栏无领导签字、证明材料未附相关照片;经抽查“救急难”、“阳光助学”等花名册时发现,部分申请材料中,家庭成员患有长期、慢性、不适合重体力劳动等疾病,但没有提供相对应的医学证明。

(四)“童悦之家”捐赠品使用率较低。经抽查卢店镇第四小学、大冶镇第二小学、告成镇第五小学的“童悦之家”发现:卢店镇第四小学电脑浏览量小、书籍借阅率低、大冶镇第二小学“童悦之家”的电脑浏览量小、书籍借阅率低、学习体育等捐赠品基本闲置,造成捐赠品利用率低,未发挥其效益。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登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登封市审计局建议,加强对慈善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按规定督促捐赠资金捐助到位,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严把慈善救助审核关,确保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规定,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客观、准确地反映所捐赠款物项目的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登封市慈善总会积极组织整改,河南登封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剩余资金已捐赠到位;加强了对“童悦之家”的督导、检查,并制作课程表、建立微信群提高使用透明度,具体整改情况由登封市慈善总会向社会公告。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