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80/2017-00014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2017年第3号(总第3号) | 成文日期:2017-10-26 | 发布日期:2017-10-26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公告)
2017年第3号(总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郑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6年地税征管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安排,登封市审计局自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30日,对登封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地税局)2016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市地税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目前征管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烟叶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增值税(营改增)13个,征收附加费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并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
2016年市地税局共组织收入87659万元,同比减收8793万元,下降9.1%(其中:中央级税收10100万元,同比下降1.9%,减收193万元;地方级税收77559万元(按考核口径调整后74559万元),同比下降10.0%,减收8600万元);其他收入7790万元,同比减收264万元,下降3.3%。
2016年代征工会经费515万元,比上年的374万元,增收141万元;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43万元,比上年的357万元, 增收86万元。
其他税费及罚款入库6832万元,比上年7580万元减少956万元。
2015年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市地税局已整改到位,追缴税款470万余元。
登封市审计局审计结果表明:市地税局在2016年税收征管方面基本做到了从严治税,依法征税,规范操作,基本保障税收征管安全完整,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问题,不过在审计期间积极整改,追缴税款28万余元、残保金121万余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率偏低。审计发现,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纳单位814个,应缴纳金额16589637.91元,截止审计结束日实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为469个,实际缴纳金额5723157.49元,征收率为34.50%,2016年度少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882684.33元,涉及353个单位。
(二)其他应关注问题。经抽查10户煤矿企业,发现提前征收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资源税608779.38元。据企业提供说明该税款属企业通过网上自行申报预交。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登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登封市审计局建议,进一步强化依法征税,强化风险管理和纳税评估,核实企业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性,确保税收应征尽征;与残联、社会保障机构沟通,加大残保金征收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登封市地方税务局正在积极整改中,具体整改情况由登封市地方税务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