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7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27 | 发布日期:2017-10-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10-28 | 废止日期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东风南路消防站建设项目己由郑东新区发展和统计工作办公室以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5]23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执勤楼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东风南路消防站建设项目执勤楼装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南、东风南路西侧;
2.3 项目概况:建筑总面积约2700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约6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条件: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贰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过程中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2.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有相关专业上岗证;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委托代理人需与投标人签订劳务合同并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近三年财务报告中均显示盈利。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在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记录(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河南省外的投标人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督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注册信息(注册地在河南省外的投标人提交);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及其他招投标活动中未提供虚假信息、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业绩要求: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已完工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工程造价在500万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通过管理体系认证(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楼中科大厦8楼81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出示下述4.3—4.10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下述4.1-4.10款须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交):
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4.2 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4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务合同、近一年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5 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相关证书、劳务合同、近一年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6 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4.7 企业近三年财务报告(2014年、2015年、2016年);
4.8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9 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记录(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后;
4.10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状态的承诺书;
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东路与众意路交叉口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686119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54250
邮 箱:hnjdzb5@163.com
郑州市郑东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