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长峰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郑州市区禁止活禽市场交易、预防疾病传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郑州市场活禽交易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郑州市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超市达到176家,存在活禽经营的商户,占整个市场约30%左右,主要存在于小型农贸市场。虽然2007年4月23日郑州市政府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郑政办〔2007〕9号),要求郑州市建城区内2007年8月1日前,全面禁止活禽的市场销售和宰杀,2007年12月31日前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但是,由于长久以来饮食习惯,市民喜食现场宰杀的禽肉习惯难以改变,使得农贸市场活禽交易一直存在至今。这种现象也存在于广州、上海等一线城市。
二、加强活禽市场防控措施落实
按照职责分工,集贸市场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我局会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食药监局、工商局、卫记委等部门加强活禽市场监管,努力降低动物传染病在市场向人传播的风险,督促活禽交易市场落实休市、清洗、消毒等措施,推动建立活禽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制度(即1110制度)。对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后出现的流动摊点私自宰杀活禽、违法经营和交易现象,要及时报请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查处整治。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民消费方式
我局将站在提升城市公共卫生和禽类肉食品质量安全的高度,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冷鲜禽产品的安全性、卫生性和营养性,转变传统消费观念,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由活禽消费转变为冷鲜禽消费。
感谢您对我市“活禽市场交易、预防疾病传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