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审计局关于县2016年度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经费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 索引号:005294984/2017-00103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键词:审计
  • 文号:牟审投报〔2017〕116号
  • 成文日期:2017-10-31
  • 发布日期:2017-10-31
  • 体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审计局关于县2016年度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经费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河南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2017年5月10日至9月12日,对中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建设的2016年度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经费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中牟县2016年度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经费项目位于丈八沟许家闸至中牟县界段。主要施工内容:堤顶养护(养护土方、堤顶洒水、堤顶刮平及行道林养护)、堤坡维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公里桩、百米桩、险工牌等制作安装)、害堤动物防治(鼠类防治)等。该项目建设单位:中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施工单位:河南省牟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开封市兴水工程咨询监理中心。合同价345000元。

    二、工程投资情况

    中牟县2016年度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经费项目送审结算价为362126.58元,审定结算价为362126.58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中牟县2016年度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经费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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