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7-004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提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03 | 发布日期:2017-11-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答复内容: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加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全民体育健身运动,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4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意见》明确指示:“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2015年7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4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相继出台,明确提出“2020年每个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建成“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池]和全民健身综合馆),2025年实现县(市)全覆盖。”2015年12月我中心已经向登封市政府递交了《关于筹建登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请示报告》正在等待批复中。
登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拟定建设规模及选址
依据《河南省“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豫体群[2013]83号)文件精神,县(市)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至少能够开展7-8个运动项目:1)室内必备5项体育场地设施(普通游泳池至少1个;标准羽毛球场地至少6片;乒乓球场地至少6片;健身操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室内武术场地或器械健身房面积不少于150平方);2)室外篮球场地至少有2片;室外乒乓球场地至少6片,设置在避风位置;室外门球场地至少2片;笼式足球场地1片;健身路径一条,安装器材15件以上;3)设置前台接待区;设置商品区;设置卫生间;设置更衣室;设置沐浴室;设置独立的器材储藏室;设置体质测试室;安防、电气设备运行良好。鉴于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面积不大,规模适中,据此,我们建议可将登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选址于:阳城路东侧,迎宾公园以北。位于中城区和东城区结合部,位置适中,方便服务市民,辐射面广,服务半径大,基本满足“15分钟健身圈”的要求。
登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拟定资金筹措(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地方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群字[2015]174号)精神,明确指出“中央资金支持项目包括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3大类”。指出 “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个项目预算不超过80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中央资金用于建安费、体育器材和设施购置”。
当前,我们将采取多种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尽快筹建登封市全民健身中心,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同时,也希望各位代表能够积极参与全民健身中心的筹建,从经济上大力支持筹建工作,为我市早日建成体育中心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