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7-0042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提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03 | 发布日期:2017-11-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答复内容:
关于全市范围统一调配教育资源问题。为优化配置我市教师资源,市教体局实行了多项措施:一是实行了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制度,统一整合教育资源,建立有序流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教师调配机制。每年暑假,根据调研摸底情况,对各局直学校、乡镇中心校教师编制按照实际需要进行重新核定调整,尽量使各学校编制核定合理,教师配备合理。根据学校布局调整新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学校编制和教师配备。二是实施了人才引进工程,形成中小学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根据今后我市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情况,为保证教育教学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每年新招聘一定数量的教师。三是实行了城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2015年9月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城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具体做法是:市区学校每年选派主要学科的骨干教师,分别到对口农村学校上示范课、指导课,同时市区学校选派优秀骨干教师与农村对口学校相同学科的教师结成对子,通过听课、说课、评课,参加教研活动等方式进行结对指导。
关于提高在乡村工作的教师待遇问题。我市义务教育学校于2010年1月开始实施绩效工资时,为均衡城乡教育发展,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时,专门设立了农村教师补贴,每人每月60—100元不等。为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留住农村优秀教师、鼓励市区学校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市政府今年已预算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用于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关于把教师的乡村教学经历作为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硬性要求问题。上级职称管理部门已经进行了要求,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要求,中小学教师在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时须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至于评先表优方面,郑州市人社局、郑州市教育局在郑人社〔2016〕58 号文件中也目前要求,各县市要加大农村学校教师的推荐比例,农村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比例不能低于所分配名额的50%。近几年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职称晋升和评先评优资格审查。
今后,市政府将继续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均衡城乡教育资源,尽快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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