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528/2018-00003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业务信息/城市设计 | |
发布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规划,批复 | |
文 号:郑开管文〔2017〕265号 | 成文日期:2017-11-07 | 发布日期:2017-11-13 |
体 裁:批复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区规划分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申请调整高新区C09-02和C09-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郑高规规〔2017〕1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统筹C09-02和C09-04地块的开发建设,并结合轨道交通站点进行地下复合功能开发,原则同意对高新区C09-02和C09-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
二、合并C09-02和C09-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居住用地,兼容的居住量与原C09-04地块的居住量保持一致,原规划的木莲路按照20米在地块内进行虚线控制,并修改相应的控制性指标。
三、请你局根据本批复加强后期规划和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