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告成镇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57/2017-0002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告政〔2017〕209号成文日期:2017-11-20发布日期:2017-11-2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告成镇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控制森林火灾危害,现将《告成镇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20日

 

告成镇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灾害事故,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有着重大影响,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应急能力,更好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全年火警、火灾数不突破市控制指标,力争达到全镇全年无森林火警、火灾发生的奋斗目标。

二、启动条件

本方案适用于在告成镇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启动本预案:

1、连续燃烧30分钟以上,尚不能控制的森林火灾;

2、过火面积1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面积较大林区的森林火灾;

4、与外乡镇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5、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以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各包片领导为副指挥长,农业服务中心、党政办、财政所、纪委、民政所、武装部、派出所、卫生院、司法所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各各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

镇护林防火办公室主要负责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及时报告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贯彻落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防火责任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建立应急信息保障体系,完善林火监测预警机制和火灾扑救指挥信息系统;指导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落实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和演练工作;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授权发布有关信息等。

党政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要求,总结汇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火场扑救物资、人员的运输。

武装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协调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搞好全镇森林防火设施、设备检修及日常宣传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搞好火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持火场治安秩序,及时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

财政所:负责筹措解决森林扑火抢险应急工作经费和抢险设施建设、扑火队伍装备、扑火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

民政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和痴呆人员的疏散。

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和转诊救治工作。

纪委:负责对火灾扑救中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司法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好本行政村的护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四、数据采集

镇护林防火办公室建立森林火灾常规信息数据库,常规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

(1)全镇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主要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

(2)区域内重点防护林、天然次生林及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的面积及分布;林区重要基础设施、居民点、学校的数量及分布情况;林区人口数量、结构及其分布。

(3)林区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础设施情况;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条件。

(4)森林扑火力量的组成、分布,消防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和分布,上级防火指挥部和相邻地区可用的火灾处置应急物资。

(5)可能影响火灾扑救的不利条件。

五、防范措施

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发布的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做以下防范措施

一级和二级火险天气,不设防范。

三级火险天气,限制火种进山,落实昼夜值班制度;各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要加强林火监测和巡护,扑火队伍做好扑火准备。

四级火险天气,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除三级防火措施外,镇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带班,亲自检查防范措施;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区段要层层设岗,死看死守。

五级火险天气,除四级防火措施外,做好充分防火准备,灭火队伍随时准备灭火。镇有线电视台以字幕方式发布森林火险天气警报。

六、分级响应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林区单位和群众应见火就报,见火就灭。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发现较大火情后,各村应立即上报镇森林防护指挥部(指挥部电话:62950003\62950988),在立即上报火情的同时,要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失火面积较大或火灾发生后60分钟后仍未能控制的,应立即上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市指挥部电话:62852119),同时全力组织扑救工作。

3、镇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对报警人电话、火情的起火时间、起火地点(村组、小地名等)、道路走向等信息记录完整并立即向镇防火指挥部及带班领导或镇主要领导报告。

4、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通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并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市政府报告。

5、根据镇主要领导的指示,镇防火办立即向有关村通报火情,传达领导批示。同时,做好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以护林防火应急队伍人员为主,迅速组织力量上山扑救。

6、随时了解掌控火情,为上级森林防火部门有关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七、防火任务与要求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森林火情应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各村支部书记为护林防火第一责任人,村网格长为第二责任人。一旦发生火情,第一责任人按照指挥部的部署,组织应急扑火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尽量做到把火灾扑灭在萌芽状态。同时镇政府组织的扑火突击队立即赶赴现场,必要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求援。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八、应急措施与火灾处理

1、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救火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政府全部车辆,为运输扑火人员、救援物质提供交通工具,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2、森林火灾扑灭后,由村委会组织人员看守火场,及时清除余火,消除隐患。

  3、村委会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依法做出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森林火灾发生后,受灾行政村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并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九、奖励与处罚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在防火期间,镇干部、村干部、村民做出突出贡献的,镇政府要进行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坚持工作岗位,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的,镇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区范围内的责任人,发生一起火灾罚款200元;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审理,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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