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63725785/2017-01207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安全消费 | |
发布机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食品,消费警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05 | 发布日期:2017-12-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12-05 | 废止日期 |
坚果炒货食品是指以坚果、籽类或其籽仁等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食品。常见的坚果包括瓜子、核桃、开心果、腰果、榛子等,鱼皮花生、琥珀桃仁、怪味豆等食品也属于坚果炒货。随着气温逐渐降低,人们对坚果炒货食品的需求量大大上升,现就坚果炒货食品消费发布如下提示:
一、购买坚果炒货类食品应认真查看食品标签,是否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标识。
二、购买坚果炒货时应选择合适的规格(净含量),最好能在短时期内吃完。无壳坚果如核桃仁应尽量在1周内吃完,有壳类如瓜子、榛子等可适当延长,但久存会影响口感、味道,同时会损失其营养价值。
三、坚果炒货品类繁多,每一种都含有不同的营养成分,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营养需求以及口味,变换、搭配种类选择购买,这样营养更均衡。
四、坚果炒货含有丰富的脂肪,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较多,容易氧化产生哈喇味,应当密封避光储存,远离高温和火源。
五、对坚果炒货类产品过敏的人群,应根据自身体质选择适当品种,防止发生过敏现象。
六、孩子应在家长的呵护下食用坚果、瓜子产品,应避免在儿童哭闹、大声说笑等时间食用,引发呛食而堵塞气管。食用硬质果壳的坚果如核桃、榛子等,应使用开壳夹等工具,尽量不要用牙嗑,以免伤害牙齿。
七、如果吃到霉变、发苦的坚果,应立刻吐掉,并用清水漱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