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018年秋冬季设卡查车增加工作人员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106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2-08发布日期:2017-12-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7年-2018年秋冬季设卡查车增加工作人员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为2017年-2018年秋冬季设卡查车增加工作人员项目,谈判编号:郑港财采竞谈2017-(015)号,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7年-2018年秋冬季设卡查车增加工作人员项目;

2.2 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切实做好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做好“蓝天保卫战”。按照郑州市攻坚办要求,在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华夏大道与S102交叉口共设2个综合检查卡点,每天全天候开展综合执法检查。

2.3项目地点: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华夏大道与S102交叉口综合检查卡点;

2.4 谈判范围: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华夏大道与S102交叉口共设2个综合检查卡点的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2.5服务期限: 3个月;

2.6预算金额:40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单位;

(2)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招标人无隶属联系;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竞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竞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竞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竞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6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竞标。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

4.2竞争性谈判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4.3 报名须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料(近半年);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业绩证明材料;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信用证明等资料。

上述所有证件需要提供原件(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套用于存档(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王永红

电  话:15516988901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张女士                 

电    话:0371-60926170             

邮    箱:longhua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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