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538178/2017-00014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经济效益审计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11 | 发布日期:2017-12-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管城回族区第二实验小学校园文化等四个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为:审金额5907693.48元,审定工程造价5353553.65元,核减项目金额554139.83元。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建设单位与相关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
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合同管理;
(二)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现场签证严加审核,确保现场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
(三)建设单位应对异形文化造型的特殊施工工艺、工程量及价格等内容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避免后期出现较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