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97/2017-00066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审计,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12 | 发布日期:2017-12-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审建报〔2017〕54号
被审计单位:荥阳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审 计 项 目: 荥阳市产业集聚区三公路道路工程(中原路至 荥运路)竣工结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荥阳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9月5日至9月22日,对荥阳市产业集聚区三公路道路工程(中原路至荥运路)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荥阳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荥阳市产业集聚区三公路道路工程(中原路至荥运路)位于荥阳市南部,全长878.62米,道路红线宽30米,机动车道宽20米,双侧人行道各宽5米,路面结构总厚62厘米。工程主要内容: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以及本标段范围内拆除等。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
2014年11月24日,荥阳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荥阳市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山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11005788.88元。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2014年12月16日,荥阳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与山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款11005788.88元,合同采用可调价格合同。该工程2014年12月29日开工,2016年8月1日竣工。
2016年8月1日,荥阳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了验收组对工程进行了验收。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荥阳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结算情况,但存在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1734186.86元
市产业集聚区三公路道路工程(中原路至荥运路)报审结算总造价12748881.38元,审定结算总造价11014694.52元,审减工程结算造价1734186.86元。
报审结算部分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应费用定额、《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荥阳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信息》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依法据实结算。
四、建议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实编制竣工结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荥阳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荥阳市审计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