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63725785/2017-112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05 | 发布日期:2017-12-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12月5日,郑州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科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河南西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现将该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基本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有一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存在问题
1、车间洗手池旁的酒精喷雾器内未添加酒精,更衣室通往车间入口处地板上的吸水脚垫长时间未清理。
2、企业未能提供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使用情况的记录。
3、生产车间内有不合格品同合格品混放的情况,两者未见有明显区分的标识,也未专门为不合格品划分放置区域。
4、成品仓库温湿度控制设备未进行定期检查,仓库内温湿度记录不全。
5、企业未能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本年度的培训和考核记录。
三、问题处置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郑州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及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