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29592848/2017-0007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20: | 发布日期2017-12-2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人民政府:
龙湖镇C31文昌路西侧、龙湖水厂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广州名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新郑市规划编制服务中心编制完成,我镇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对规划文本和图册进行认真的审阅,认为该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基础资料翔实、现状分析透彻,成果比较规范完整,符合控制编制要求,原则通过该规划成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条 “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规定。我镇按照法定程序上报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
妥否,请批复。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