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意见

索 引 号:005275134/2017-0026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键 词:意见,疫苗,流通,预防接种
文    号:管政办〔2017〕57号成文日期:2017-12-27发布日期:2017-12-2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意见

南曹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意见》(郑政办〔2017〕97号)要求,强化我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疫苗管理工作机制

(一)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要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及鉴定水平。认真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关于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工作机制,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效率。

(二)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部门沟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政策协调与衔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与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疫苗流通全过程管理

(一)规范疫苗集中采购和冷链配送管理工作。要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交易的原则,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网上集中采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辖区接种单位。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疫苗冷链储运监督管理。加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链建设,确保疫苗及时配送。

(二)加强疫苗全程追溯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利用疫苗追溯信息系统,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疫苗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追溯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利用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信息安全管理。

(三)加强疫苗监管能力建设。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工作力量,推进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强规范化培训,提高检查专业化水平。

三、规范预防接种管理

(一)加强第二类疫苗接种统筹管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疾病监测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需要,组织开展第二类疫苗评价、遴选工作,提出第二类疫苗使用品目。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范围等因素,确定辖区内接种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原则上农村地区实行以乡为单位的集中接种模式。要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严格规范接种单位服务行为,不得违规开展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

(二)加强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要贯彻落实《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河南省免疫规划示范县(市、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积极创建河南省免疫规划示范县(市、区)和省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依法推进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规范接种单位设置、人员资质、预防接种设施条件、冷链管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理以及预防接种告知、记录、报告和宣传工作等。接种单位应当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使用的疫苗品种、禁忌、接种方法、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以及第二类疫苗的价格和接种服务收费标准。

(三)强化预防接种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医师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室(公共卫生科室)建设,充实技术力量,落实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职责。医疗卫生机构中承担预防接种职责与任务的医务人员要通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四)加强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着力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划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本地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日常考核。 

四、落实保障措施

(一)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编办 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2号)等有关规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编制总量范围内,落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采取公开招聘、培训等措施提高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建立稳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投入机制。要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需要和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特别是冷链系统和信息化建设等支出。统筹考虑第二类疫苗管理模式变化等因素,科学合理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足额列入预算,由区财政予以保障,服务性收入按收支二条线纳入预算管理。

(三)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风险高等特点,科学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联系的考核分配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各项津贴补贴政策。

(四)落实预防接种相关价格政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核定的第二类疫苗储存运输费标准和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标准收取费用。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平台作用,强化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知识普及宣传,重点宣传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安全性、有效性,引导群众参与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健全预防接种信息发布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监督检查

区政府将预防接种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等纳入政府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各有关单位要依法有序做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各项工作。

 

                           2017年12月27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