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理 李克强 签署国务院第693号令,决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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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总理 李克强 签署国务院第693号令,决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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