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 索引号:416229650/2019-0019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
  • 发布机构:新郑市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污染费,征收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1-01
  • 发布日期:2018-01-01
  • 体裁
  • 生效日期:2018-01-01
  • 废止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总理 李克强 签署国务院第693号令,决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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