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8-00055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牟审投报〔2018〕23号 | 成文日期:2018-02-02 | 发布日期:2018-02-02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中博信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自2017年4月26日至12月19日,对中牟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建设的县狼城岗镇姚寨社区小学工程、狼城岗镇中学运动场工程、刁家乡中心中学运动场工程、卫民路小学外网及硬化工程、黄店镇中心小学餐厅项目、黄店镇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中牟县狼城岗镇姚寨社区小学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中牟县狼城岗镇姚寨社区小学工程位于狼城岗镇姚砦社区小学内,本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采用独立基础,总建筑面积5853.83平方米,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1.55米。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及消防工程。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为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6月30日,合同价款:11018226.05元,变更签证:356986.50元(主要内容为基础增高增加回填土金额为58800.09元,外墙保温有40厚矿棉板变更为20厚保温砂浆金额为96879.6元,木质门变更为防盗门金额为26595.11元,内墙基础与独立基础底平,墙体增高金额为54074.23元,增加一道地圈梁金额为58334.48元,基础超挖金额为62302.99元)。
实际开工日期:2015年1月20日,实际竣工日期:2015年7月25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狼城岗镇中心学校;监理单位:中牟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郑州华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京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狼城岗镇中学运动场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狼城岗镇中学运动场工程位于狼城岗镇中学运动场院内。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土方工程、室外运动场、排水沟等项目。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华城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为河南省惠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9月10日,合同价款:2524795.11元,变更签证:245396.36元(主要内容为金属网栏原设计1.5m增加至2.2m金额为10517.21元,透水砖增加金额为58099.54元,增加回填土金额为98152.01元,增加路面硬化金额为57299.75元,砼排水沟盖板由长方形水孔变为圆形排水孔金额为21327.85元)。
实际开工日期:2015年9月10日,实际竣工日期:2016年12月17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狼城岗镇第一初级中学;监理单位:河南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牟县建设管理局设计室;施工单位:河南省惠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中牟县刁家乡中心中学运动场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中牟县刁家乡中心中学运动场工程位于刁家乡中心中学院内。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200米跑道、篮球场、足球训练场等项目。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为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8月10日,合同价款:1545234.78元,变更签证:96576.44元(主要内容为增加回填土方)。
实际开工日期:2015年8月13日,实际竣工日期:2015年11月13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刁家乡中心中学;监理单位:河南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牟县建设管理局设计室;施工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中牟县卫民路小学外网及硬化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中牟县卫民路小学外网及硬化工程位于卫民路小学院内。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硬化工程等项目。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为林州市太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7月29日,合同价款:3943063.08元,变更签证:394263.89元(主要内容为院区内混凝土及块料地面的硬化、路边石铺装金额为88254.32元,嵌草砖铺装金额为164528.96元,整理绿化用地及栽植苗木及其他金额为141480.61元)。
实际开工日期:2015年8月11日,实际竣工日期:2015年9月30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卫民路小学;监理单位:中牟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林州市太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中牟县黄店镇中心小学餐厅项目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中牟县黄店镇中心小学餐厅项目位于黄店镇中心小学院内,本工程为地上一层餐厅,建筑高度4.95米,总建筑面积1372.68平方米。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电气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等项目。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为河南筑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8月6日,合同价款:1699874.58元,合同内送审金额金额:1765260.54元。(合同内比原合同增加金额65381.96元,主要原因为图纸与清单不符,图纸与现场量比原清单量大),变更签证:159082.03元(要内容为增加洗消间,增加内墙面及天棚面888涂料,增加空调线路、桥架、吊扇54台、三相配电箱约,增加售饭台、增加花岗岩台阶等工程)。
实际开工日期:2014年8月6日,实际竣工日期:2015年8月21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黄店镇中心小学;监理单位:中牟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河南同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筑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六)中牟县黄店镇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中牟县黄店镇中心小学餐厅项目位于黄店镇中心小学院内,本工程为地上三层宿舍楼,建筑高度14.85米,总建筑面积2284.70平方米。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电气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等项目。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委托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林州市太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9月5日,合同价款:2435251元,合同内送审结算金额为2461458.47元(主要原因为图纸与清单不符,图纸与现场量比原清单量大26207.47元),变更签证:223655.56元(主要内容为原铁皮门变更为防盗门金额为54623.85元,天棚及内墙面增加888涂料金额为42365.14元,增加吊柜、雨棚及等工程126666.57元)。
实际开工日期:2014年9月5日,实际竣工日期:2014年12月25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黄店镇中心小学;监理单位:中牟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河南同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林州市太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一)经审计,中牟县狼城岗镇姚寨社区小学工程结算价10572308.60元。
(二)经审计,中牟县狼城岗镇中学运动场工程结算价2666778.89元。
(三)经审计,中牟县刁家乡中心中学运动场工程结算价1516111.93元。
(四)经审计,中牟县卫民路小学外网及硬化工程结算价3420364.70元;社会保障费89907.03元。
(五)经审计,中牟县黄店镇中心小学餐厅项目结算价1784139.93元;社会保障费39745.36元。
(六)经审计,中牟县黄店镇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结算价2376860.34元;社会保障费64942.63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中博信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造价〔2017〕结51—56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教育体育局提供的县狼城岗镇姚寨社区小学工程等六个项目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2059276.85元。其中:
(一)经审计,中牟县狼城岗镇姚寨社区小学工程送审结算价11309481.24元;审定10572308.60元;审减737172.64元
(二)经审计,中牟县狼城岗镇中学运动场工程送审结算价2754166.89元;审定2666778.89元;审减87388元。
(三)经审计,中牟县刁家乡中心中学运动场工程送审结算价1632715.68元;审定1516111.93元;审减116603.75元。
(四)经审计,中牟县卫民路小学外网及硬化工程送审结算价4225802.92元;审定3420364.70元;审减805438.22元。
(五)经审计,中牟县黄店镇中心小学餐厅项目送审结算价1874620.95元;审定1784139.93元;审减90481.02元。
(六)经审计,中牟县黄店镇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送审结算价2599053.56元;审定2376860.34元;审减222193.22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年版)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