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005267089/2018-000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2-09
  • 发布日期:2018-02-0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八、名词解释

     

    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机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实施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全区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参与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依法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有关日常监管事项。

    (五)负责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六)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省、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原政办〔2015〕15号),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核定编制110名,设5个科室,12个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一)办公室

    负责会务、文电、机要、档案、统计、保密、信访、督办、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负责政府采购、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计划生育、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制定有关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

    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含变更、延续、补发和注销)。

    (三)综合协调科(应急管理科)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制定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及考核评价的具体工作;负责综合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四)食品监督管理科

    承担保健食品和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和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食品安全标准;掌握分析保健食品和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承担实施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相关具体工作。负责全区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承担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和事后监管工作。

    (五)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承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ADR)、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监测有关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和标准;负责监督实施互联网药品交易和信息服务监督管理;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六)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统称食品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的各个环节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药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管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65人;在职职工102人,离退休人员3人,空编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3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0.12万元(财政拨款1030.1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03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66万元,项目支出317.4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0.12万元、行政运行(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747.84万元、药品事务10万元、食品安全事务190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3.9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万元、住房公积金43.8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12.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0.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0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17万元;项目支出317.46万元。

    (三)主要项目:(逐项列举)。

    例如:1.协管员工资专项87.64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在十二个办事处食药所平均各配备2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弥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餐饮监管力量的不足,有效消除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将餐饮业纳入可控管理。政策依据:《关于申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偿协管机制工作经费的请示郑中食药监》〔2012〕20号批复件。

    (2)资金测算。我局共有协管员24人每人每月按1720元计算(依照2017年10月1日起,郑州市最低工资以及依法按工资标准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养老统筹金20%、医保金8%、失业金2%以及工伤、计划生育保险1.5%的标准),每年需经费计87.64万元。

    2.食品抽样检验专项14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的抽检计划安排,我局拟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进行检测,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342号)及《关于印发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67号)

    (2)资金测算。32大类产品,205个细类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检范围覆盖中原区行政区所有区域,以中心城区为主,约占80%。采样点的设置以流通环节为主,同时涵盖种养殖、生产加工、餐饮等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需抽检专项经费14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12.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61.88万元,增加原因为我单位2017年在职人员81人,2018年在职人员102人,所以各项支出均有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12.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支出712.66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712.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5.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6万元。较去年增加/减少0.6万元。减少原因是执行国家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去年一样。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去年一样。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去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6万元。较去年减少0.6万元。减少原因是执行国家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运行经费安排45.09万元,较去年增加1.97万元。增加原因为我单位2017年在职人员81人,2018年在职人员102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运转支出,其中:办公费2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5万元、福利费6.96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0.3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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