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八、名词解释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3.人民检察院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政治处、办公室、侦监科、公诉科、控申科、执检局、民行科、技术科、监察科、案管中心、法警大队、未检科、计财科、服务中心、政研室。
下属单位:无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人员共有编制164人,其中:行政编制92人,事业编制72人;在职职工149人,离退休人员3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640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03.19万元(财政拨款6403.1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640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6.76万元,项目支出3546.43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公共安全6032.31万元,教育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4.98万元,医疗卫生63.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6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856.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8.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4.8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3.46万元;项目支出3546.43万元。
(三)主要项目:
1.两房建设2000万元。
(1)综合业务用房项目: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我院需建设综合办案用房及技术用房,拟建未成年刑事检察专门办案场所;涉案财物标准库房;刑事诉讼档案用房;案件受理中心;信访接待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等业务用房,改项目已经发改委立项审批,现正在实施阶段。
(2)资金测算。该项目2018年预算资金2000万元,由区财政安排。
2.办案经费1546.43万元。
(1)主要是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办理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法律监督等案件的费用。
(2)资金测算。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403.1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283.83万元,对增加部分主要是我院两房建设的经费,今年申请资金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403.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0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8万元,占0.8%;医疗卫生支出63.21万元,占1%;公共安全6032.31万元,占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856.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8.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1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2万元。较去年增加10万元。原因是我院2017年新购车辆3台,加之之前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较多,故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增加。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无因公出国费用发生。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今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去年增加11万元。原因是2017年我院新购置车辆3台,之前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故该项增加较多。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行政运行经费安排2626.32万元,较去年增加671.35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主要用于员额检察工资津贴调整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支出,其中:办公费34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培训费7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万元,工程采购2420.8万,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办公家具,单价9.2万元,数量1批,共计9.2万元;
2.空调机组,单价10万元,数量1套,共计10万元;
3.音响组合,单价5万,数量1套,共计5万
4、综合业务用房,2000万
5、园林绿化,275万
6、大门新建改造,30万
7、检委会会议室改造,115.8万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无重点项目。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