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6664/2018-000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财政,资金,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10 | 发布日期:2018-02-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预算安排情况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的建设,研究和提出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了解和指导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2、主管党员的发展和党员管理工作,协调、检查、督促、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工作。
3、负责全县干部统计、党内状况的统计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考察乡(镇)、县直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干部档案。
4、负责科级领导班子和正副科级干部、科级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对科级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和县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离)休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办理市管干部职务、工资和县级后备干部的报批以及科(含非领导职务)、股级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的任免,科级干部和党群系统,人大、政协机关,法检两院,乡镇(街道办事处)一般干部的退(离)休手续。
6、办理负责考察乡(镇)、县直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干部调动事宜;负责指导和实施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
7、负责对县管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干部问题的审查工作。
8、贯彻落实省、市干部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各乡(镇)、县直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机关干部和全县科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10、负责制订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领导县直机关党的作风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11、督促、检查、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并提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12、负责指导全县农村乡镇、县委所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党员队伍和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
13、承办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干部科、组织科、党员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室、青年干部科、中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下属单位:党员电教化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办和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中牟县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组织部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24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职工28人,离退休人员1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429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93.08万元(预算安排4293.0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补助0万元、罚没收入补助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0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429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27万元,项目支出3731.81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3.0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61.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9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79万元;项目支出3731.81万元。
(三)主要项目:
1.村级活动场所规范提升经费补贴3134.3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一、2017年10月,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办【2017】45号),提出“建立完善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管理、维护责任体系,将新建、改扩建、维修费用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市委组织部印发了《郑州市农村基层党建“逐村观摩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到2019年底,整乡镇达标率达到80%,村党组织达标率达到95%以上,各开发区、县(市)区农村基层党组织达标率均达到90%以上。
(2)资金测算。
(一)新(扩)建费用。参照雁鸣湖镇、青年路街道、官渡镇部分已新(扩)建村室情况,按照1000元/m㎡的基础造价标准进行核算。新(扩)建面积300m°(含300m㎡)以下的,经济基础较差的乡镇予以全额补贴,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补贴一半;超过300m㎡的,超出部分由乡村两级解决。我县需新建村室39个、新建面积12264m㎡,县级承担经费约1078万元;扩建38个、扩建面积5998m㎡,县级承担经费约520.3万元,合计约1598.3万元。
(二)配套建设费用。参照雁鸣湖镇、青年路街道、官渡镇
部分已新(扩)建村室绿化硬化等硬件提升情况,造价约为100元/m2,按1400m㎡(我县村室平均占地面积为1400m㎡)即不高于14万元的标准进行核算(验收时按实际拨付)。共有74个村室,核算经费约1036万元。
经核算,县财政承担新(扩)建费用约1598.3万元、配套建
设费用约1036万元,共计约26343万元。同时,设立500万元经常性专项资金,按照以上标准,继续用于新增村室的规范提升工作。
2.党员党性教育培训6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一、对每年新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端正入党动机;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性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每年新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端正入党动机。《中共中牟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牟办文〔2016〕30号)
(2)资金测算。
①针对全县乡镇(街道)及五个县直及驻县党委部门党员干部,全年拟举办5期全县党员党性教育培训班,每期计划培训50人,培训4天。5期计划培训250人,共计30万元。②针对县直、乡镇(街道)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全年拟举办3期发展党员培训班,每期计划培训100人,每人300元/天,共培训3天,共计27万元。③印制资料等零星费用。
3.先进村党组织书记工作激励经费5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1.建立优秀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定期学习考察制度。每年由县委组织部遴选部分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外出学习考察,并组织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体检;
2.强化典型宣传,充分发挥传统媒介和现代传播平台的作用,不断扩大先进典型宣传报道的广域度和覆盖面,形成一个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叫得响、立得住的先进典型群体。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9】7号);《中共中牟县委 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牟办【2016】58号);《中牟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坚持“三有三带”标准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牟组【2016】93号)
(2)资金测算。
1、参加培训村党组织书记人数为50名,工作人员10名,共计60人;2、培训时间为7天;3、培训期间,外出考察地点较多,需多次换乘交通工具;4、组织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体检每人2000元,人数50人;5、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制作宣传片、报刊、杂志宣传等。
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5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中共中牟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牟办文〔2016〕30号)和中共中牟县委转组织部转发《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牟办【2017】2号)的要求,在我县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资金测算。
1、组织一次演讲比赛3万元;2、组织党务党章知识测试2万元/期;3、表彰3万元;4、文印、信息宣传2万元;5、党课集中宣、专家授课讲2000元/期*50,共10万元;6、观摩活动10万元;7、2期专题培训班20万元。
(四)所属单位预算汇总情况
无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4293.08万元,比上年增加3243.08万元。增加原因:新增专项经费县财政对村活动场所规范提升经费补贴3134.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9.78万元。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4293.08万元,比上年增加3243.08万元。增加原因:新增专项经费县财政对村活动场所规范提升经费补贴3134.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9.78万元。
四、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的23.5万元减少17.09万元,原因为调整预算科目,将十大重点工程与二十大产业项目督查经费中的交通费列入其他交通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无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无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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