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八、名词解释
中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定部门行业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并实施监督考核工作。
2.依法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安排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
3.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统计分析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国家、省、市调查处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
4.依法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5.依法综合监督管理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职业危害违规违法行为,组织调查职业危害事故。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单位。
9、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各类事故预防和指导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工作;组织、委托具有资质培训机构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资格的考核、发证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10、负责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安监科、执法监察大队、急救援服务中心、须水所、桐柏所、林山寨所、西流湖所、航海所(内设机构请写全称)。
下属单位:
1、郑州市中原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2、郑州市中原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3、郑州市中原区须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
4、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
5、郑州市中原区林山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
6、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
7、郑州市中原区航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65人;在职职工51人,离退休人员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6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0.03万元(财政拨款1060.0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06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76万元,项目支出198.2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培训支出5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0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3.86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万元,行政运行(安全生产监管)764.5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全生产监管)116.84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76.42万元,住房公积金62.8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861.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3.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6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02万元;项目支出198.26万元。
(三)主要项目:(逐项列举)。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5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随着安全生产新形势的不断变化,安全监管任务日趋繁重,安全监管队伍不断充实加强,人员不断增加,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省市党委政府要求,安全监管工作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2)资金测算:培训专项5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专用监测设备日常保养、维修、校验2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主要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2009]16号第四项
(2)资金测算。设备日常保养、维修、校验2万元
3.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郑安委办【2016】68号和豫安委办明电【2016】37号要求 郑发【2015】21号二十六条 中原发【2016 】2号二十一条 (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执法检查、信息化建设、表彰奖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2)资金测算:不低于上年度辖区国民生产总值的十万分之八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场所整修费用11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桌椅的采购和维护,房屋的整修等:办公场所包括值班室1间、档案室1间、会议室2间、办公用房14间、仓库1间共520平方米,卫生间4间共68平方米,公共区域88平方米;
(2)资金测算:房间和走廊墙面刷乳胶活2000平方左右,单价35元/平方,计7万元;桌椅的采购4万元。合计11万元
5.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行政村、社区安全员工作补贴54.552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政文[2008]194号。社区109人每人每月200元,行政村91人每人每月260元。
(2)资金测算。
200元*109人=21800元 91人*260元=23660元 每月45460元,12个月合计54.552万元.
6.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安全生产岗位津贴21.87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豫发[2009]7号文,中原安委会[2012]2号文300元/每人每月
(2)资金测算:区安监局10月工资人员计53人,区级主管领导6人,共计59人。每人每月300元,合计21.24万元;2016年11月新进3人,2017年6月在安监局正式上班,补发2017年6-12月份津贴,3人*300元/人.月*7个月=6300元,合计6300元。总计21.87万元
7.公务车改革交通补贴(3.84 万元)
行政人员5人,其中:科级4人普通人员1人,(4*650 1*600)元/月*12=38400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60.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79万元,增加原因:因人员工资调整,新进大学生3人,养老金改革,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59.22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8.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减情况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60.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万元,占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6万元,占0.85%;医疗卫生支出25.36万元,占2.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957.77万元,占90.3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62.84万元,占5.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861.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3.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0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公积金;公用经费57.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福利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包括:无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4万元。较去年减少5.6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2万元,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6万元,执法租用新能源汽车。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去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减少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去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无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去年减少3.6万元。原因是执法租用新能源汽车。
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去年减少2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中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运行经费安排57.61万元,较去年增加4.06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印刷费10.9万元,福利费,9.03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0.88万元,邮电费1万元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办公家具,单价4万元,数量1批,共计4万元;
2.计算机,单价0.42万元,数量10个,共计4.2万元;
3.打印机,单价0.2万元,数量4个,共计0.8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中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