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登封市2017年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民主评议通报处理的决定

索 引 号:005303449/2018-0003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政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民主评议通报处理
文    号:登政办〔2018〕4号成文日期:2018-01-31发布日期:2018-02-12
体    裁:决定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登封市2017年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民主评议通报处理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登政办〔2017〕51号)文件精神,登封市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开展了民主评议活动,并对评议结果进行了通报。

在此次评议中,被评为市直单位类后3名的单位是农机中心、环保局、盐业局;被评为公共服务行业类后1名的单位是中国移动登封分公司。对以上4家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市纪委会同组织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在此次评议中,被评为后3名的市直单位重点科室及所属机构是武管中心体育设施管理办公室、畜牧中心屠宰办、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以上3个科室负责人由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依照程序免去现职,于3个工作日内报市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组织部门对其主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

希望上述被批评的单位及时整改,在2018年“效能革命”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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