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62/2018-000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关 键 词: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22 | 发布日期:2018-02-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 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相 关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 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2、研究制定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 施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 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行业准入及许可的相关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 作,推进工业、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
4、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 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组织全市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 减负工作。
5、拟订全市重大工业项目布局规划。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 资和境外投资)、国家与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和 省、郑州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郑州市及我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和 技术改造项目。负责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研究制定工业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和 措施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管电力供应和使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拟订电力经济 运行综合调控目标;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监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业 、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 、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7、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管理干部 知识更新和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工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8、负责组织推进全市产业集聚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集聚区政策措施,负责组织 实施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协调解决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9、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和服务,规范企业行为。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 ,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及人才智力引进工作。
10、指导全市工业企业(不含煤矿)、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宣 传教育工作;组织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参与行业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处理,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11、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得规划、政策和标 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会同科技部门推进相关科研成 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名牌 战略。
12、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 ,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 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13、负责全市铝(粘)土矿产品的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多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衔接,协调紧急状态下企业重要物资的调运工 作。
15、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管理工作。
16、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7、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登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编制人事科、经济运行科、企业改革科、能源科、企业安全科、企业管理科、信息化管理科。
下属单位有副科级二级机构1个:登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下属单位有股级二级机构1个:登封市工业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登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归口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18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人,中心事业编制75人;在职职工6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986.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增高5%,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工资,五险计提基数的变化。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986.7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17397万元,占52.49%。与去年同期增加0.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增资及社保等计提基数的变化。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7.47万元,占5.8%。
(三)公用及运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用及运转支出预算114.52万元,占11.6%,比去年同期减少1.9%。其中:办公费44.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6万元,差旅费30.92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购置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1万元。
(四)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为29.68万元,占30%。项目是: 轻工业总公司经费30万元,物资总公司工作经费31万元,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经费2,00万元,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计量站建设35.77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8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0.3万元,同比增加5%,增长原因是工资增长及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的增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没有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8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09万元,占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3万元,占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39.8万元,占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689.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4.52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296.77万元,其中: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项目支出96.77万元;其他项目支出2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信委2018年三公经费共计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没有变化,保持一致,经过近几年来对“三公”经费的持续性压缩,目前我单位的“三公”经费保持与17年保持一致,18年不再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运行经费安排公用及运转支出预算114.52万元,其中:办公费44.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6万元,差旅费30.92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购置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1万元。相较于2017年减少2.24万元。
五、政府采购35.77万元,项目名称:大冶中心计量站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963.82万元。流动资产为426.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4%;固定资产为537.1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6%。其中:房屋构建物面积为6069.56平方米,价值为215.09万元;公务用车15辆价值130.4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191.56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暂无纳入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
八、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