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建筑物楼顶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05255096/2018-0001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2-26发布日期:2018-02-26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2-26废止日期:2018-12-31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建筑物楼顶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建筑物楼顶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紫办〔2018〕14号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建筑物楼顶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构建城市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净化、亮化、美化建筑物楼顶空间,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根据街道办事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统揽,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总体要求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建成区建筑物楼顶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州市建成区楼顶整治和管理导则》,解决建筑物楼顶高架污染源,消除建筑物楼顶附属设施高空坠物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探索创新城市治理的新方式新举措,扎实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整治城市建筑物楼顶,美化城市顶层空间,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实施范围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所有建成区(住宅区、商业区、办公区、工业区)建筑物楼顶。列入近期城市改造、地铁建设拆迁计划、棚户区改造的,只对建筑物楼顶进行清除垃圾和保洁。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原则

在建筑物楼顶整治过程中,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大力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明确产权人的责任与义务,形成政府、社会、市民良性互动的局面。

(二)坚持突出重点、成片整治原则

重点围绕高架桥周边、河流两岸、主次干道周边、重要城市景观节点开展成片整治,集中力量提升主城区重要窗口门户地区建筑物的楼顶景观,打造一批标志性的楼顶景观节点工程。

(三)坚持责任主体

科学划分各责任科室、各社区在建筑物楼顶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各科室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社区、科室在联合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四)坚持部门协作、分工负责原则

在办事处楼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下,相关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推进楼顶整治工作。

(五)坚持项目结合、项目管理、分类实施原则

建筑物楼顶整治工作应结合我办正在开展的老旧片区整治、道路整治及整街坊靓化提升工程等工作一并开展,避免重复施工和资源浪费;要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类型区别对待、分别处理,达到洁化美化、整体和谐的效果。

四、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楼顶整治,以城市主干道两侧楼顶整治、重要商业街区周边楼顶整治、公园绿地周边楼顶整治为重点,大力推进全办楼顶整治工作,实现净化楼顶空间、拆除建筑物楼顶违章建筑(私搭乱建)、清理楼顶乱堆乱放杂物、清理楼顶各类积存垃圾、规范整理建筑物楼顶各类附属设施,全面保洁并建立定期保洁机制,因楼制宜、因顶制宜推进楼顶绿化、平改坡、设置健身场地等楼顶综合利用。

五、整治内容和责任主体

(一)清理楼顶违章建筑(私搭乱建)

对照建筑规划图纸,拆除利用楼顶空间搭建的简易棚、简易房、阳光房、钢结构架(棚)、加盖房屋等违章建筑,恢复楼顶规划原貌。全面清理楼顶各类户外广告和招牌,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一律拆除。

牵头单位:城管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

时间节点:3月5日—5月31日

(二)清理楼顶乱堆乱放杂物

全面清理楼顶堆砌的废旧家具、废旧花盆、废旧车辆等杂物,确保楼顶干净整洁,无杂物占用情况。

牵头单位:街政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

时间节点:3月5日—4月30日

(三)清理楼顶积存垃圾

清理楼顶各个部位的塑料垃圾、废旧纸张、屋面积尘等积存垃圾。对于楼顶整治过程中清理的垃圾,垃圾处置部门应当免费收储、免费清运,垃圾清运费用由办事处承担。

牵头单位:环卫所

责任单位:各社区

时间节点:3月5日—4月30日

(四)规范整理建筑物楼顶各类附属设施

对于在楼顶设置的电力管线、通信设施、有线电视设施、空调外机、消防风机等附属设施,由各社区负责督促产权人予以规范整理,合理美化,确保与楼顶整体环境布局一致。

牵头单位:安全科、经济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

时间节点:3月5日—5月31日

(五)楼顶保洁并建立保洁机制

楼顶整治工作结束后,由城管科、街政科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社区代管机构对楼顶进行全面保洁,并建立楼顶保洁机制,公示楼顶保洁频次和责任人。

牵头单位:城管科、街政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

时间节点:3月5日—7月31日

(六)实施楼顶绿化试点

对于具备楼顶绿化条件的建筑物,由各社区组织产权单位或产权人按照办事处楼顶绿化的整体部署,开展楼顶绿化试点。

牵头单位:城管科、街政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

时间节点:3月5日—7月31日

(七)开展楼顶“平改坡”改造

对于楼顶较为平整,房屋结构承重符合技术要求的,因顶制宜实施“平改坡”改造,改造后色彩应当符合建筑物和周边建筑物整体色彩要求。

牵头单位:城管科、街政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

时间节点:3月5日—7月31日

(八)增设光伏发电和健身设施

集中整治后,对适宜增设光伏发电和健身设施的楼顶,可以按照国家优惠政策增设光伏发电设施,用于小区公共照明或并入国家电网,体育部门免费增设健身设施,供业主使用。

牵头单位:城管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

时间节点:3月5日—7月31日

六、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

2018年3月31日前, 各牵头科室负责制定整治项目专项指导方案,负责督导检查各社区整治落实情况。各社区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成立工作推进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对各自范围的工作事项进行排查摸底,详细登记基本信息,更新、完善工作台账,按照楼顶整治工作要求、内容及标准,将每天工作推进情况于下午4点30分报送至znshswk@126.com。

(二)集中整治阶段

4月1日—7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按照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建立整治工作示范点。

(三)整改验收阶段

8月1日—8月31日为整改验收阶段。各社区根据治理方案对治理不彻底的进行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办事处楼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社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七、责任分工

(一)街政科负责办事处楼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组织实施考评表彰。根据各社区工作推进情况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办事处楼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牵头科室负责制定整治项目专项指导方案,负责督导检查各社区整治落实情况。

(三)各社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成立楼顶整治专责组,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同时结合辖区整治进度进行立项审批。

(四)经济科负责组织指导楼顶增设光伏发电设备的安装、使用和政府补贴。

(五)城管科负责指导建筑物楼顶“平改坡”改造的监理管理和指导,负责审查施工方案。

(六)城管科配合各社区开展楼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排查及拆除工作;负责指导建筑物楼顶整治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城市霓虹灯、门头牌匾设置指导工作;负责建筑物楼顶违法建筑的认定工作。

(七)城管科配合做好建筑物楼顶违法建筑的认定工作,负责建筑物楼顶“平改坡”的规划审查工作。

(八)街政科负责组织各社区制定楼顶绿化试点方案,组织实施屋顶绿化方案审查验收。

(九)党建办负责组织指导健身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管理。负责学校楼顶整治的实施工作。

(十)计生办负责医院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楼顶整治的实施工作。

(十一)经济科负责配合协调供电企业规范整理建筑物楼顶各类管线;负责协调有线电视公司规范整理建筑物楼顶各类管线;负责协调通信企业规范整理建筑物楼顶各类管线;负责协调查处在楼顶擅自设立的各类无线电天线,督促建设单位拆除违规天线等设施。

(十二)内资办负责办公楼院楼顶整治工作,负责办事处办公楼院楼顶整治的协调、督导和监管工作。

(十三)安全办负责建筑物屋顶整治中涉及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设置等的指导和检查。

  (十四)街政科负责指导各社区建立建筑物楼顶保洁长效机制。

  (十五)党建办负责将建筑物楼顶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创建测评内容。

(十六)安全办负责楼顶整治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办事处楼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陈新义任组长,周忠乾任副组长,各牵头科室、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周忠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白爱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楼顶整治领导小组每周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通报。每月将对各社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排名。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社区,为实施辖区楼顶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辖区楼顶整治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集中时间和力量,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各牵头科室是楼顶整治工作综合协调推进部门,要明确专职人员,全力支持各社区开展楼顶综合整治。

(三)强化督导考核

办事处楼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社区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各社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对社区推进情况进行一次考评;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社区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机制。

九、有关要求

(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楼顶综合整治时间紧、任务重,所处位置危险系数高,各社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二)突出示范引领作用

各社区要发挥表率作用,根据楼顶整治工作安排,带头组织开展建筑物楼顶整治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建筑物楼顶整治示范典型引领作用。

(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要全面统筹建筑物楼顶整治规划,建立楼顶长效管理机制,理顺管理职能,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社区、辖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的作用,全面、协调、有序推进建筑物楼顶综合整治工作。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自媒体等媒介作用,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持续性的宣传工作,营造理解、支持楼顶整治的良好氛围,培养自主管理、自我规范的良好习惯,大力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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