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二七特色商业区管委会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06529672X/2018-000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二七区二七特色商业区关 键 词:财政资金,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2-27发布日期:2018-02-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二七特色商业区管委会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按照特色商业区总体规划,拟订发布商业区有关管理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3.协同区有关部门,负责特色商业区范围内招商引资、协税护税、优惠政策落实等工作。

    4.负责特色商业区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决策协调。

    5.负责优化特色商业区内企业经营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6.负责对特色商业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管理、组织和协调,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7.负责特色商业区内经济统计及分析等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和公共服务办公室。

    下属单位:本单位下设无二级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二七特色商业区管委会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职工22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4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8.72万元(财政拨款348.7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4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机关运行支出277.3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5.17万元,事业运行支出172.22万元;社保支出23.72万元;医疗支出16.60万元;家庭补助支出21.5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48.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7.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1万元,其他基本支出48.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主要项目:无项目支出费用。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348.72万元,增加63.71万元,增长22.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增长。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去年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管委会运行经费安排66.8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运行,其中:办公费6.28万元,印刷费9.5万元,咨询费6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72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费2.5万元,培训费6万元,劳务费27.6万元.与2017年的预算83.32万元减少16.4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缩经费收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郑州二七特色商业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实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商业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 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 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6. “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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