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005303449/2018-0004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关 键 词:财政资金,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2-27发布日期:2018-02-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贯彻落实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综治委的决定和指示指令;

2.研究制定全市社会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定期通报全市社会调解工作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

3.受理群众来电来访,提供法律咨询,做好矛盾纠纷非诉讼调节以及分流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督查科)、接访受理科、调处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1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8.1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1522万元(财政拨款98.152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98.1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1522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3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5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6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98.15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393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885万元。

(三)主要项目: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8.15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7556万元,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和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的增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没有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6.03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528万元,占15%;医疗卫生支出4.2643万元,占5.6%;住房保障支出6.3965万元,占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98.15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58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4.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修(护)费、购置费。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运行经费安排14.57万元,主要用于公用及运转支出,其中:办公费4.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万元、培训费1万元、差旅费2.42万元、维修(护)费1.79万元、购置费1.5万元等。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人员增加,外出培训及下乡扶贫。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办公家具2套。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无。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35.6979万元。流动资产为2.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2 %;固定资产为33.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2.8%。其中:房屋构建物面积为0平方米,价值为0万元,;公务用车3辆价值26万元; 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为 0 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0万元。

九、空白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 登封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登封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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