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8-0004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大常委会 | 关 键 词:财政资金,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27 | 发布日期:2018-02-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市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市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8.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
9.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10.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
12.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登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
(三)人员构成情况
登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编制7人;在职职工38人,比2017年增加8人,离退休人员2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5.1万元(财政拨款945.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9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1万元,项目支出19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行政运行(人大事务)635.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50万元、人大会议140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8万元、死亡抚恤1.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1.1万元、住房公积金31.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5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3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3.7万元;项目支出190万元。
(三)主要项目:
人大常委会会议费10万;
人代会会议费130万;
代表之家建设费50万。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45.1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17.5万元。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及运转经费增加21.63万元;工资增长及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增长,人员经费增加145.87万元;同时增加代表之家建设费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4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人大事务)635.8万元,占67.2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50万元,占5.29%;人大会议140万元,占14.8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万,占1.2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8万元,占5.59%;死亡抚恤1.6万元,占0.17%;行政单位医疗21.1万元,占2.23%;住房公积金31.7万元,占3.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94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9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没有变化,保持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人大常委会运行经费安排29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104.7万元,印刷费13万元,邮电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差旅费30万元,劳务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取暖费7万元,设备购置费5万元,培训费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万元。相较于2017年增加2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新增人员8人,运转经费总体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台式计算机,单价0.5万元,数量6个,共计3万元;
2.打印机设备,单价0.4万元,数量5个,共计2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481.23万元。流动资产为24.4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07%;固定资产为456.8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4.93%。其中:房屋构建物面积为700平方米,机关事务局统一配置;公务用车2辆,价值36.80万元; 其余车辆13辆,价值224.23万元,已于2016年公车改革时移交公车改革办,暂未做账务核销处理;无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为195.78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暂无纳入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
八、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