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238/2018-00006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 键 词:能源,煤炭,通知
文    号:登煤字〔2018〕1号成文日期:2018-02-28发布日期:2018-02-2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煤管所,矿山救护队,培训中心,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2月28日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攻坚之年,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一、总体思路

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三讲三做三实”活动,着力强化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零死亡意识,重点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灾害治理能力和决策能力,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基础建设、煤矿科技创新、监管机制创新、监管队伍建设,努力开创煤矿安全监管新格局,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市煤炭行业安全、绿色、集约、高效发展。

二、主要奋斗目标

(一)努力实现零死亡,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省政府、郑州市政府下达的2018年关闭退出煤矿按时间节点关闭到位。

(三)生产能力3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实现综采综掘,正常生产矿井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严格做到照单履职尽责,失职照单追责。积极构建煤矿领导责任体系、技术支撑体系、运行考核体系、模块管理体系等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高煤矿实际投资人和矿长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和抗灾能力。

(二)加快构建双重预防体系

2.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煤炭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科学确定风险等级,实行分级、分层、分专业管控。强化动态变化管理,加强对开采条件变化、爆破、过构造带、石门揭煤、电焊作业、提升运输等薄弱环节的风险管控。

3.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隐患排查零盲区、隐患治理零搁置”原则,持续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模式和“双倒查”机制,煤炭企业要编制各系统、各岗位的隐患排查标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实行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由治标向治本的转变。

(三)深化重大灾害治理

4.强化瓦斯综合防治。进一步强化高突矿井和“邻突非突”矿井管理,全面落实省煤矿瓦斯防治“三个十条”规定,强化煤矿瓦斯抽采钻孔施工验收、防突措施区域验证和效果检验、抽采达标评判等关键环节的过程管控,确保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到实处。

5.深化水害综合治理。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督促煤矿充分利用物探、钻探等方式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水患威胁排查不清的,严禁一切采掘活动。紧盯老空水、断层水、承压水威胁严重矿井,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推行老空水害防治(查、探、放、验)“四步工作法”,严防水害事故发生。

6.狠抓机电设备管理。煤炭企业要按规定开展检测检验,坚决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坚决淘汰明令禁止的斜井人车、非阻燃电缆、皮带等落后装备和材料。

7.推进顶板灾害整治。进一步落实顶板防治责任体系,加强采面切眼支护、初次放顶、过断层、过老巷、安装回撤等重点环节现场管理,严格领导跟班带班制度。30万吨/年以上矿井推广应用采煤工作面端头支架和迈步式两巷超前支护工艺。

(四)深化安全基层基础建设

8.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年”活动。逐步提高煤矿企业准入门槛,正常生产矿井用一年时间全部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支持鼓励创建“五优”矿井和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强化动态考核,坚持定级考核与动态考核并重,以动态考核推动煤矿持续达标。

9.强化科技兴安战略。落实“一优三减”(优化系统,减头、减面、减人)措施,持续推进煤矿“四化”建设,推动“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年产30万吨及以上煤矿实现综采综掘,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推进煤炭行业信息化、智能化与煤矿安全深度融合,逐步实现煤炭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可视化、远程控制化,以及生产数据信息的自动感知和采集、无线传输和智能分析。

10.强化安全培训。狠抓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重点加强三级(矿、区队、班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持续推进安全培训内容实效化、方式多样化、管理规范化和监督日常化。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升安全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开展瓦斯水害防治知识专题培训,分级负责,组织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煤矿矿长和煤矿技术负责人进行瓦斯水害防治知识专题培训,提升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煤矿负责人瓦斯水害防治认识、能力和水平。

11.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和高、突矿井应设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其他矿井应设立兼职救护队。加强应急管理,狠抓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备案、修订和实战化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12.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并重,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强化源头治理,以采掘工作面为防治重点,强化粉尘、高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危害治理,确保治理效果达标。

(五)创新监管机制

13.建立目标化管理制度。量化目标,有序推进,煤矿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含月度采掘计划和重大灾害治理计划),细化安全生产任务。煤矿企业要建立实行一岗一清单责任制,要对矿级领导量身定制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监管部门按年度、月度目标进行精准的安全监管,解决企业盲目作业、工作无序等问题。

14.推行矿级领导召回复训机制。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在上级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被通报批评,管理滑坡严重及业务素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煤矿矿级领导,实行强制召回培训。对被召回的领导及相关煤矿分别采取免职、停产整顿等措施,切实解决矿级领导作风浮漂、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15.推行季度联审会审制度。市局每季度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系统的合理性可靠性、矿级领导履职尽责情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下一季度工作安排及计划进行联审。联审结束,出具联审意见,市局根据联审意见精准监管。对存在问题的煤矿,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召回复训等处罚机制。

16.建立高突矿井对口帮扶机制,瓦斯防治工作比较差矿井必须与我市辖区内瓦斯治理较好的矿井签订一对一帮扶协议。重点帮扶瓦斯治理技术、防突安全技术培训和井下现场防突措施的落实,提高全市煤炭企业整体灾害治理能力。

17.建立诚信互信机制。引导煤炭企业主动依法依规生产、杜绝隐蔽工程及技术数据造假等,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规范煤矿劳动用工及劳资管理,不得恶意拖欠煤矿职工工资,确保和谐稳定。

(六)规范安全监管执法

18.科学编制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科学编制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监管对象、检查内容和执法措施。严格按照批准的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监督检查,细化月度计划和现场监督检查方案,做到检查有目的、有方案,确保监督检查效果。

19.规范安全监督检查行为。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严格执行“五单一网”权责清单,做到规范执法、精准执法、威慑执法。突出重要时段、重点煤矿、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五假五超”和隐瞒作业地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提高检查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切实规范检查执法行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做到依法依规生产。

(七)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20.开创安全监管新格局。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三实”活动,着力提升安全监管队伍政治素质、履职尽责能力和综合监管能力。按照《登封市开展效能革命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效能革命建设,进一步转变作风,履职尽责,强化学习,提振精神,提高执行力。按照工作内容目标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检查质量效能化、工作责任具体化的要求,聚焦监管重点难点,精准施策,提升安全监管高效性。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安全监管队伍,全面展现安全监管新气象、监管队伍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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