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粮食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2143/2018-0000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粮食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法治
文    号:郑粮〔2018〕17号成文日期:2018-02-28发布日期:2018-03-0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粮食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粮食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2018年全市粮食系统法制工作,现将《2018年全市粮食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2月28日

 

                                                    2018年全市粮食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胜之年。2018年我市粮食系统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设目标任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粮为主线,以提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为重点,突出“七项重点”,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增强粮食部门创新力、执行力、公信力,为加快推进粮食流通科学发展、守住管好“天下粮仓”、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全市粮食安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认真筹划部署,扎实推进法制政府建设

1、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和形式,完善粮食依法行政的标准,推进粮食依法行政。把粮食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对推进粮食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形成强有力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2、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回顾总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查纠存在问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和充实法制机构工作力量,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好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选好建强法制工作队伍,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稳步推进法制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粮食流通发展

4、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各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粮食流通行业人员特别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粮食流通行业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5、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周年宣传活动,做好与粮食流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0.16”世界粮食日的宣传活动。

6、开展面向全社会粮食经营者的法制宣传。加大对经营者在粮食经营活动中应履行法定义务的宣传,增强粮食经营者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7、加强对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结合“法律进农村”、“科学储粮”等活动,面向种粮农民重点开展粮食科普知识和法律常识、粮食收购政策、科学储粮技术的宣传;结合“法律进社区”、“放心粮油”等活动,面向消费者重点开展粮食科学消费理念、粮油消费知识的宣传。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

8、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和智囊智库作用。

9、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有关粮食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基层企业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重大决策事项负责处室牵头组织或委托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开展专家认证,对社会稳定、经济、环境等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专家认证、评估结果和风险等级提出决策、暂缓决策或不予决策建议。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责任,对决策实施情况、执行效果跟踪检查;对决策执行情况和社会反应,决策实施单位应及时报告,适时开展后评估。

四、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10、继续做好对局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报送备案等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修改工作。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要求,对发布满二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定期清理。对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发布和报备。

11、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提高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水平和效果。

12、依法做好粮食行政许可工作。积极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受理、核发、变更、补发、注销等工作。坚持材料受理和上门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动态跟踪式管理,确保粮食收购经营者具备应有的收购条件,有力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的秩序。

1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持续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对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14、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准确理解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强化责任意识、抓手意识,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由探索型向规范化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经验型向标准化转变,充分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中的“抓手”作用。

五、加强教育培训,履行粮食行政监管职能

15、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6、健全和落实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制订《2018年粮食系统干部学法计划》,落实措施,确保学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四落实”。组织进行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六、畅通信息渠道,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7、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加强行政复议制度、机构、队伍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复议能力。

18、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新路子,综合运用多种审查手段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重点办好涉及民生等突出问题的行政复议案件。

19、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相关实施意见,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

七、加强调查研究,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20、围绕粮食行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以进一步转变和完善行政职能为切入点,针对粮食流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粮食法制调研和理论研究,积极为《粮食法》立法建言献策,为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加强法制建设服务。

21、加大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利用郑州市粮食局网站等载体,及时传递我市粮食政策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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