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区2013—2018年度农民劳动模范评选推荐人员公示公告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激励全市人民为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美丽航空港区建设而不懈奋斗。五一前夕,市政府和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将评选表彰一批农民劳动模范。为认真做好我区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宜及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重点领域改革,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科技进步,发展经济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重大活动、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及农村脱贫攻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节约能源和资源、加强生态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自主创业、扩大就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推荐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2013年5月以来在我区农业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2013-2018年期间已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者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数量:本次评选推荐共上报了8名,按照比例确定候选人。

(三)评选流程:农民劳模评选由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荐,经办事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报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复审后将推选名单递交区管委会进行公示,由社会大众参与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汇总报送上级部门审核。

 现将我区劳动模范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请广大群众公开监督。如对拟推荐人员的情况有异议,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提议。

 监督电话:86198219   15617661213

  

 附件:2013—2018年度农民劳动模范评选拟推荐公示名单

    

       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3月7日

 

附件_1:航空港区劳模汇总表.xls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