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2018年第一期)——预付卡消费缺规范 提高警惕避风险

  • 索引号:005295186/2018-00018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
  • 发布机构:中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键词:监管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3-15
  • 发布日期:2018-03-1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消费警示(2018年第一期)——预付卡消费缺规范 提高警惕避风险

    近年来,许多行业的商家为招揽客户和促销商品,都推出“会员卡”、“贵宾卡”、“打折卡”等预付式消费储存卡,如健身卡、美容卡、洗车卡等。“办卡消费”给消费者带来了方便、实惠,同时也存在着极大的隐患。一些经营规模较小的商家在经营顺利时,尚可提供服务,一旦出现经营不善的情况就会“关门大吉”、“人间蒸发”,导致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有些则“办卡后就变卦”,拒绝兑现办卡时承诺的优惠条件或设置种种限制条件,由于找不到商家或者双方没有书面合同,致使此类申诉往往难以解决。

    针对以上情况,提醒消费者在办理各种消费卡、会员卡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理性看待办卡消费。不要听信经营者的一面之词,盲目办卡;要注意经营者的资质和信誉。

    二是谨慎选择办卡对象。消费者在“办卡消费”前,一定要细心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及规模,尽量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商家;要看清限制条件。

    三是看清合同约定。在办理消费卡时,尤其是折扣较多消费卡,其限制条件也可能较多,办卡后还应及时进行消费,以免过期作废或超时被限制消费,一定要看清约定内容再签订书面合同。

    四是保留好相关凭证。在办理消费卡时,一定要保存好有关消费凭证、票据,以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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