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源头防控、保持高压、凡违必打、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得到有效保证,二七区建设和交通局“三个严禁”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一、严禁本单位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工程参建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提出要求,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
二、严禁各工程参建单位人员假借区建设和交通局的名义私自承揽工程,包括主要建筑材料的采购、主要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工程劳务的承包、检测及招投标活动代理等第三方活动的委托等行为。
三、严禁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包括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严禁分包工程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等。
二七区建设和交通局将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为手段,下大力气对全区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整改的整改、该立案的立案、该处罚的处罚,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