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科技经费投入的安全性与绩效性,根据《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10号)的有关规定及年度科技工作安排,拟对2017年度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度尚未验收的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社发领域)(见附件1)
二、验收依据
根据《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按照项目合同任务要求,对验收项目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验收内容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见附件2),并按照提纲要求编写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3),市科技局将对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包括专利、撰写的论文论著和研究报告、项目资金支出)进行评价。
四、材料要求
项目验收材料,按照以下顺序书籍式装订:
1.《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2.《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3.《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市财政项目支持资金情况:由单位财务部门出具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明细表,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费支出发票复印件;
5.相关附件,包括:项目合同执行期内,本项目取得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权威机构测试报告、新药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查新、论文等科技成果证明材料等);以及其他能证明项目实施的材料。
五、有关要求
1.对2017年度立项实施的的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行验收,不再延期。
2.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二份,请于5月19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
办公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和新二街交叉口东南角三合一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 社会发展科 5820665
资源管理与基础研究科 5820696
附件:
附件1 2017年度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社发领域)未验收名单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