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18-00063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21 | 发布日期:2018-03-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18年03月21日-2018年03月26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大冶镇金泰矿产品经销部
| 氧化铝厂生料破碎加工项目 | 登封市大冶镇冶东村三组 |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位于登封市大冶镇冶东村三组,占地面积1732m2,总投资150万元,生产能力为年加工铝矾土生料5000吨。 | 运营期: 废水:生活污水经1m3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绿化,车辆冲洗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旱厕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外运肥田。 废气:项目给料、破碎、筛分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速率及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堆场及 机进料口设置雾化喷淋设施,运输道路硬化及定期清扫洒水等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噪声:产噪设备全部设置厂房内,采取基础减震、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外售;冲洗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卫生填埋;;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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