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路办事处2018年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郑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委办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年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郑东安委办〔2018〕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辖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现决定在辖区粉尘涉爆企业中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聚焦粉尘涉爆企业“十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突出督导核查和执法检查,强化源头治理和责任落实,加强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消除,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完善粉尘涉爆企业信息库建设,彻底摸清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建立健全监管台账,充分依靠专家力量,对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进行逐家验收,切实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强化金属粉尘、木粉尘和粮食饲料等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完成“十项重大事故隐患”核查和整改,建立粉尘防爆专项整治长效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推动粉尘涉爆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础保障能力,严防事故发生。
三、检查范围及整治重点
辖区工贸行业内,涉及《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及存在其它可燃性粉尘作业的企业。整治内容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为基础,重点整治以下十项重大事故隐患。
(一)建构筑物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二)除尘系统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三)防火防爆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四)粉尘清理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四、责任分工
办事处持续开展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排查整治了大量事故隐患,增强了对粉尘爆炸危害的认识,专项整治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目前我辖区涉爆粉尘企业仍存在底数不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重督查轻执法等问题,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促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信息调度,层层分解任务,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整治成效。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涉爆粉尘企业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根据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落实。
(二)监督检查。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强化粉尘涉爆企业监督管理;加强摸底排查,及时更新、采取对策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方法步骤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11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制定方案阶段(3月20日前)
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整治工作再部署,细化整治措施,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
(二)集中整治,执法检查阶段(4月2日至11月底)
1.核清底数。依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对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粉尘企业进行再核查,掌握工贸行业涉尘防爆企业基础情况,准确填写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并对企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指导。
2.严格执法。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按照《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要求,逐一开展执法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部署到位、督促指导到位、执法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使整治工作取得更好实效。
(二)加强宣传,强化教育。
要创新安全培训方式方法,继续加强对粉尘防爆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全辖区关注和参与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完善隐患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涉粉尘的事故隐患问题,对经查实的事故隐患要依法严肃处理。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粉尘涉爆企业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粉尘防爆安全》(GB15577-2007)等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提高识别隐患、排查隐患的能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水平。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督促落实整改,对上级督办、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逐一责令改正,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