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临时安置点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通知
近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市出现了6至7级左右大风,局部地区阵风达9级以上,发生了部分临时安置点房屋屋顶被大风刮翻的事件。根据省委和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为确保临时安置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防各类隐患事故发生,办事处决定在本辖区开展临时安置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正当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对辖区内所有临时安置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排查临时安置点房屋是否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房顶是否坚固、墙壁是否阻燃、是否存在私拉乱扯电线、杂物随意堆放、污水横流等问题,是否存在私自建设临时简易安置房屋等。
(二)积极进行整改。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对于属于安全质量的,由辖区政府负责,对临时安置点房屋进行房屋加固整修;对于属建筑材料不符合防火等要求的,由辖区政府负责,及时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更换,确保临时安置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于为节省过渡费,私自建设临时简易安置房的,由辖区政府负责坚决予以取缔,并将该部分群众迁移至政府或村集体建设的临时安置点。
(三)加强日常管理。对于临时安置点,要进一步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满足临时过渡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加强垃圾倾倒、电线连接、杂物堆放等日常管理,杜绝火灾、治安、建筑危险等安全隐患。
三、时间安排
4月8日—4月11日,会议部署阶段;
4月11日—4月15日,全面排查阶段;
4月16日—5月16日,积极整改阶段;
5月17日—5月30日,督查验收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包村工作组对临时安置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客观实际为依据,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虚报瞒报。对于少报、漏报、瞒报安全隐患的,一经发现,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二)隐患整改工作实行周报制度,各包村工作组明确至少1名同志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三下午15:00前各包村组要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和整改结果报送至安全办。
(三)整改活动结束后,办事处要联合辖区职能部门对整改结果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