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5096/2018-000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4-10 | 发布日期:2018-04-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04-10 | 废止日期 |
紫办〔2018〕16号
关于做好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相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区司法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办实际,现就做好我办社区矫正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社区、相关科室要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二、开展集中梳理排查
司法所要对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梳理,重点关注涉及“行凶作恶、暴力催债、涉黄涉毒、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对重点人员的排查,重点摸清犯罪动机,心理状况、家庭情况、现实表现、有无再犯罪倾向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逐人建档、谈话
对摸排出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登记造册、见人建档、逐人走访,各级要深入其家庭、工作单位、所在社区进行走访摸排,对重点人员开展一次个别谈话。
四、强化定位监管
加大对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巡查频率,充分运用手机定位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实时行踪,加强手机定位管理,要求社区服刑人员24小时开机,一旦发现越界、关机、定位异常等情况立即进行查验,并作出相应处置。
五、加强教育改造
对社区服刑人员中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罪犯,要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建立建全矫正小组,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动态掌握人员情况。对违规违法的及时给予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或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坚决防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六、强化协调配合
与公检法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真开展社会调查评估,为准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参考。对涉黑社区服刑人员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形联动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坚决及时处理。一经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活动,及时与相关部门共同打击。鼓励在矫人员揭发涉黑案件线索,预防他们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七、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司法所要切实做好突发事件、重大舆情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下情上达、指挥顺畅,全方位推动社区矫正战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有效开展。今后每月20日前,司法所要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通过司法局基层科邮箱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涉黑涉恶、涉枪涉爆人员底数,深挖线索数,具体工作举措,典型做法,存在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遇有紧急情况随时报送,存在涉密信息的请通过机要渠道报送。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