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索 引 号:587059326/2018-0003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文    号:登牧字〔2018〕38号成文日期:2018-04-10发布日期:2018-04-1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畜牧业脱贫攻坚工作,根据《登封市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市畜牧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到户与连片开发、规模发展相结合,以促进产业增效、贫困户脱贫增收为目标,充分利用畜牧行业的政策、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 ,广泛调动贫困群众发展经营积极性,因地制宜开展产业精准扶贫,努力促进贫困人口增加收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各乡、镇(区、办)资源条件、产业状况、发展潜力、群众意愿等,科学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实施重点和政策措施,分批逐步组织实施。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因地制宜,区分各乡镇发展扶持重点。要因势利导,注重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分类指导,重点推进。

3、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畜牧系统心系三农、贴近农民的工作优势,强化各级责任担当,上下联动,精准发力,共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二、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

(一)目标任务

2018年畜牧产业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是:紧密结合畜牧养殖脱贫攻坚,聘请大专院校教授和省市县专家,针对贫困户、养殖场户、技术人员等展开培训,提高养殖技术,增加畜牧产业收入;围绕肉牛、肉羊特色养殖,优化产业结构,扩大产业优势;落实帮扶政策,整合优势资源向贫困村、贫困群众倾斜,利用免费疫苗、办理保险、企业带动等措施增加群众脱贫信心。

(二)重点措施

1、免费发放畜牧业国家强制疫苗 

免费向养殖场户发放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口蹄疫疫苗、布鲁氏菌病疫苗、小反刍兽疫疫苗等四种疫苗。各乡镇(区、办)畜牧兽医站向登封市疫控中心领取疫苗后,免费向区域内饲养户发放。 

2、政府补贴办理畜牧业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

母猪保险为每头母猪保额1000元,保费60元,其中政府补贴48元、企业或农户承担12元。育肥猪保险为每头育肥猪根据保险公司现场定损保额顶格800元,保费36元,其中政府补贴28.8元、企业或农户承担7.2元。养殖场(户)可向保险公司自愿投保。 

3、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养殖环节生猪病死按规定统一做无害化处理的,政府给予每头补助80元无害化处理费(其中:养殖户20元,收集运输费20元,无害化处理场处理费40元)。养殖户已投保的向承保公司报案理赔;未投保的向登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登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保险公司和无害化处理场三方现场勘验、定损、收集处理后获得补助。 

4、规模养殖场带动帮扶

鼓励建立农民专业种养合作社,采取“公司(或合作组织) 基地 农户”、土地流转、农户参股、合作经营等现代经营模式,与贫困户建立合理紧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重点扶持君召乡富安康淮猪母猪巴克夏公猪;颍阳镇一元母猪大白、二元母猪长大、公猪杜洛克;石道乡西门塔尔良种牛;君召乡、宣化镇等乡镇的鸡、鹅、兔、羊等特色养殖。2018年力争扶持带动更多贫困户。

5、贫困户的养殖技能培训

邀请畜牧专家进行养殖技术培训,逐步增强贫困村、贫困人员的“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计划2018年开展专题培训30场次,培训养殖场户3500人,全面提高贫困户、养殖场户和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畜牧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加强对畜牧产业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分头抓好落实。实行区域分片包干,每位领导分包扶贫任务较重的乡镇,建立调度和通报制度。

(二)搞好政策宣传。通过现场讲解、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畜牧产业脱贫攻坚政策宣传,组织更多贫困农户参与畜牧业脱贫攻坚工作。及时总结畜牧业脱贫攻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贫困村、贫困户畜牧业脱贫致富的成功典型,为畜牧业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三)抓好关键推进措施。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开展畜牧业项目扶贫对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畜牧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帮扶对接活动,为畜牧企业建立畜产品生产基地和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提供便利和服务。

(四)加强督导检查和验收。定期组织畜牧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畜牧产业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根据督导和抽验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排序,并对总体验收情况进行总结。

 

2018年4月10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