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528/2018-004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政务,报告 | |
文 号:郑开办〔2018〕9号 | 成文日期:2018-04-11 | 发布日期:2018-04-1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局、办,各办事处,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做好市委报送有关报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向市委报送有关工作报告的通知》(郑办网〔2018〕8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向市委报告的报告事项及责任分工
1.全面工作情况、《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贯彻落实情况、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由管委办公室牵头负责;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情况由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由党建办牵头负责;
3.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由监察审计局牵头负责;
4.扶贫脱贫进展情况、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由社区管理局牵头负责;
5.经济运行情况由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
6.其他中央文件、省委文件、市委文件要求报送的事项由涉及到的相关部门牵头负责。
二、工作流程
1.明确要求按年度报告的事项,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篇幅控制在3000字内)报管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照公文审批流程形成正式文件,由管委办公室负责于2月5日前将正式文件(一式20份、附word版本电子版、刻光盘)报送至市委办公厅文电处;
2.明确要求每半年报告的事项,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篇幅控制在3000字内)报管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照公文审批流程后形成正式文件,由管委办公室负责分别于每年1月31日和7月15日前将正式文件(一式20份、附word版本电子版、刻光盘)报送至市委办公厅文电处;
3.其他有明确时限要求报告的事项,由涉及到的相关部门牵头按上述流程及时限要求报送。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向市委报告有关事项的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内容及时间要求进行报送。
2.确保质量。报送内容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向上级报告反映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3.督办问责。由督查办按时间节点列入督查事项,负责督办相关文件的报送情况。对不按规定要求、未按时限报送的,督查办将视情节予以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问责。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