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登封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49/2018-00104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城乡建设业务信息/城乡建设计划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城乡建设,2018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
文    号:登政办〔2018〕14号成文日期:2018-04-09发布日期:2018-04-1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登封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登封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9日            


2018年度登封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郑州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各项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发〔2016〕39号)、《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百城提质〔2018〕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郑州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与文明城市创建、“城市双修”建设统筹结合,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为统揽,全力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围绕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城市基础设施不健全、城市公共服务不完善之间的矛盾,全力推进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文明城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支撑。

二、总体目标

围绕加快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重点做好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实施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加快推进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整治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厕所革命、城市“四治”等工作,使老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规划提标、建设提质、管理提优、产业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重点围绕基础设施扩容提质、城市功能完善提升、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住房品质提升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老城区改造提升的民生工程。重在补短板,重点围绕老百姓“出行难、停车难、如厕难、就医难、入学难”等实际问题,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实施一批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的民生工程。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规划体系,深化城市设计

以全面改善提升老城区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开展“城市双修”为抓手,以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整治提升为重点,编制完成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2018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总体设计、各类专项规划的修编完善。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环保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二)补齐城市短板,科学谋划项目

严格依据规划,本着补短板、强功能、增效能、提品质的原则,按照硬件与软件相统一、新区与老区相统一、地上与地下相统一、宜居与宜业相统一的要求,围绕2018年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科学谋划项目。按照省、郑州市工作要求,及时将通过审查的项目信息准确、完整地录入“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省级项目库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相关资料,准确掌握项目运作情况,为项目实施提供可靠依据。同时根据上报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及时充实新的项目,保证库内项目资源满足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的需要。各单位要在2018年底前做好2019年度的项目谋划工作。

牵头单位:市提质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增强承载能力

1. 改善城市道路环境,提高交通出行效率

(1)优化城区路网结构,加强城市道路与干线公路的有效衔接,加快实施“断头路”、“卡脖路”打通工程和道路交叉口整治,完成6条主干道的路口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2)发展社区公共交通,加密公交站点设置,强化交通换

乘衔接,方便居民出行,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

(3)结合背街小巷改造,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新建改建社区公共停车场,设置充电桩,增加居住区停车供给。

牵头单位:嵩阳办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房管中心

(4)结合达标街道建设,推进缆线入地,2018年底前完成50%以上主次干道和30%背街小巷弱电入地。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嵩阳办、各管线单位

(5)实施机非分离、人车分离,实现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均需达到国家标准。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6)停车场建设。进一步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理顺停车场建设管理体制,加大智慧应用管理,逐步建设智能化停车收费信息诱导系统,实现停车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公安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2. 加快市政设施建设,确保城市正常运行

(1)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强水源地保护,实施老旧水厂改造,公开供水水质,实现供水水质全面达标;完成不达标水厂改造工作。加强供水管网监管,有效防控饮用水污染;加强安全应急管理,落实供水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优化供水服务,规范水质信息公开,提升供水行业服务水平。2018年底前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低于11%,公共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85%以上。鼓励开展污水再生资源化利用,加快再生水配套管网建设,2018年底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5%;开展节水城市创建,争创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健全节水制度建设,推动节水减排,推广节水器具设施,完善水资源利用循环,积极开展节水型小区单位创建,全面落实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在公园、车站、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周边设置直饮水点1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委、教体局

(2)完善热力燃气设施,强化民生服务效能。加快城市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扩大城市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原则上城市新建小区、单位,要同步配套集中供热管网及设施。积极向城边村、城郊村延伸,让更多居民享受到集中供热。要以大气环境污染治理为契机,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和其他清洁能源的集中供热方式,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方式供热,有效替代散烧煤采暖。统筹完善燃气管网和储配设施,提升城镇燃气调峰、应急、储备能力,努力保障城镇居民正常供气。2018年实施热力燃气项目5个,计划完成投资1.12亿元。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热力公司、燃气公司

(3)完善宽带网络设施,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强化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持续优化光纤宽带网络和4G网络覆盖,加快推进窄带物联网(NB—IoT)部署应用。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住宅区宽带网络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6〕12号),持续提升新建住宅项目光纤到户设施备案率,进一步规范住宅区宽带接入服务。严格执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推进商业楼宇等建筑的光纤网络建设。深入开展千兆示范区建设,大幅提高城乡家庭用户宽带接入能力。

责任单位: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四)保障公共服务,提升城市功能

1. 强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育教学条件

全面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增加优质教育供给总量。按照幼儿园300米、小学500米、初中1000米的服务半径及服务人口规模标准,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扩大城区义务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大班额”问题。做好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建设,确保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满足学龄前儿童就近入园需求。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发展民办教育,满足基础教育需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2018年全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7所,新增公办幼儿园2所。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单位:建投公司、各乡镇(区、办)

2.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1)优化医疗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围绕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急救等开展公共医疗卫生保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以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为目标,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优化发展公办医院,改造提升现有综合性医院和中医类医院,2018年底城区公办医院床位数不低于每千人1.8张。居民小区应设置健康门诊,满足群众就近就医看病需求,按照3-5万人标准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5万人标准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

(2)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2个以上医养融合养老机构,配套完善3个以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区、办)

3. 加快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满足公众身心发展需求

不断改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设施条件,推进社区、乡村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梯次清晰的文化设施网络,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确保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常态化、有效化。科学统筹、合理布局、加快建设街道及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不低于400平方米、文体广场不低于1000平方米、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不低于200平方米标准,逐步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设施。建设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和公共电子阅览室,鼓励影院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区、办)

4. 加快体育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落实《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要求,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两场三馆)建设。构建城市15分钟健身圈,不断完善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体系。围绕生态功能区、公共绿地和城市公园等公共体育休闲场所,不断满足群众需求。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武管中心)

5. 规范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全面落实《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将物业管理纳入城乡治理体系,新建小区水电气暖专业经营设施,全部移交专业单位管理服务,老旧小区依托城市更新或改造对水电气暖专业经营设施,进行改造后移交。新建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安置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比例达到30%,在2—3个住宅小区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市房管中心

责任单位: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6. 规范人力资源平台,提升民生服务水平

持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确保2018年规范化建设完成率80%以上。要进一步健全就业社保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体系,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统领各项业务,加快推进“互联网十人社”建设。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社保局

(五)实施城市双修,改善人居环境

1. 加快城市修补步伐,实现城市有机更新

按照“街面整洁、立面清爽、地下通畅、空气清新”的原则,做好老城区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的联动整治工作,大力推进环境净化、绿化亮化、立面整治、供暖供气、雨污水管网及强弱电规范管理等重点工作,运用城市修补手段,开展老旧片区建设提质,高标准提升提质一批老旧街区和背街小巷。制定老建筑维护加固措施,完成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运用“共同缔造”理念,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住品质为目标,加快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实现“路要平整、绿要提质、灯要明亮、水要畅通、车要有序、线要规整、面要美观、违章要拆除、设施要齐全”的标准。2018年确定老旧片区建设提质实施范围,选定一平方公里左右围合区域作为示范区,编制相关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以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联动整治为重点的改造标准;2018年6月底前完成示范区建设,下半年全部展开;2018年底前完成10条以上背街小巷和5个以上示范街区的整改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2. 深化城市生态修复,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对被破坏的山体水体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加快河堤生态修复、城市防洪排涝、水体联建等项目建设,形成生态型循环水系。按照因地制宜、适宜适度原则,稳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新区、新建项目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旧城区要结合旧城改造、积水点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海绵化改造;2018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实施治水蓄水综合治理工程,积极建设海绵型绿地系统、海绵型道路广场、海绵型小区单位。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三年行动,加快实施内涝积水点整治,2018年底前消除80%以上的易涝点。进一步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持续推进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2018年底前全部建成规范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基本完成城市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和排污口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环保局、城乡规划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六)加强绿化建设,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

大力实施城区公园游团改造和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做好以绿“荫”城,加强园林绿化建设,积极创建园林单位(小区)、绿化达标公园(广场、道路),按“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通过“拆迁建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建设一批社区公园,提质一批居住区公园,开放一批公共绿地,文化公园、太室阙公园于2018年6月底前达到入园条件。按照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绿地率达到3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的工作标准,积极创建绿色城市、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校园,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建筑节能。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七)加强空间整治,塑造特色风貌

做好重要区域、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塑造传承历史记忆、展示时代风貌、体现地域文化、凝聚市民精神的城市特色风貌。强化建筑设计管理,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美化城市“第五立面”,靓化城市天际线。突出抓好违建拆除,加强出入市口、重点街道、沿河岸线等重要区域节点的公共空间整治,突出抓好违章拆除,提升绿化景观,完善街道家具、标识指引和城市雕望,强化建筑设计和户外广告管理,重塑城市形象和特色风貌。2018年底前,完成守敬路、少林大道(阳城路至滨河路)两条道路街景综合整治工作。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均须达到国家标准。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八)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
    做好以文“化”城,坚持历史文化保护,深入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深入挖掘老旧街区文化价值,以修旧如旧、修古复古为原则实施修复,打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传承优秀文化,延续历史文脉。2018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历史建筑的公布确定、挂牌和建档工作,积极探索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工作,采取区别于文物建筑的保护方式,在保持历史建筑的外观、风貌等特征基础上,合理利用,丰富业态,活化功能,实现保护与利用的统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2018年底前,完成1条以上历史文化精品特色街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住建局、文广新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九)实施厕所革命,提升环卫水平

加大公厕建设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按照5座/平方公里的国家标准规划布局,满足沿主要街道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一般道路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滨河公园服务半径不大于800米的要求。公厕选址困难的区域可充分利用沿街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改建公厕。城市车站、公园、广场、商业区、风景名胜区域的公厕,要按照I类的标准进行改造,沿城市主要干道的公厕要基本达到Ⅱ类标准,其他一律达到Ⅲ类标准。2018年底前,新建市区公厕45座;实施沿街单位内部厕所对外开放,增加24小时公厕开放数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快垃级运输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巩固提升道路扬尘治理效果,新建2座以上垃圾中转站。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机关事务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十)强化产城融合,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强化特色商业区域,优化生活服务环境。加快商业综合体建设和精品商业街培育,强化整体开发、科学布局和历史古迹保护利用,强化商旅文创深度融合、盈利性与公益性项目联动,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城市名片。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商务局、市场发展局、旅游局、文物局、文广新局、各乡镇(区、办)

(十一)加快特色小镇培育,引领乡镇科学发展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和新发展理念,突出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塑造风貌、彰显特色的建设导向,坚持以现有产业为基础、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建设产业特色鲜明、风貌特点突出、服务功能和基础设施完善的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特色小城镇。力争用3-5年时间,培育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现代农业、商贸物流、教育科技、传统文化、体育康养、美丽宜居等特色小城镇。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委、旅游局、城乡规划局、商务局、各乡镇(区、办)

四、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一)整治交通秩序,改善交通环境

围绕交通秩序治“乱”,积极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有力治理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综合整治违规违法车辆上路行驶、违章占道等突出问题。加强对非机动车辆违规行驶、乱停乱放的管理,深入实施电动自行车、代步车等非目录车辆的整治。深化科技信息技术应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车流管控力度。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及城市居民文明交通意识,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现代化水平。2018年年底前,建成3条以上“文明交通严管示范街”,巩固城区三轮车非法运营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二)整治市容卫生,美化城市形象

围绕市容卫生治“脏”,强化环境卫生治理,不断创新环卫保洁模式,集中解决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各类市场、城中村等重点部位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等突出问题。强化市容市貌治理,加大沿街“四乱”整治力度,推进违规违章私搭乱建的拆除,实施临街立面提档升级,扮靓重点街道,树立城市文明形象。强化占道经营治理,实施“退路进店”,加快建设、转移、重组、提升一批专业市场,切实解决城区“脏乱差”问题,全面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2018年底前,完成城区沿街违章建筑、构筑物的拆除工作,主次干道完成占道经营和户外广告集中整治任务,建成3条以上达标街区。加快推进垃圾收运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巩固提升道路扬尘治理效果。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局、市场发展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三)攻坚环境污染,改善大气环境

围绕生态环境治“污”,继续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持续强化控煤、降尘、治污、管车力度。强化燃煤污染控制,开展“电代煤”“气代煤”工程,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实现清洁供暖。全面遏制扬尘污染,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强化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措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区、办)

(四)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水平

围绕公共服务治“差”,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打造便民服务通道,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能,围绕群众反映最强烈、问题最集中的民生领域和公共服务行业,从基层社区、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部门入手,积极推行“减证便民”,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区、办)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以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多部门组成的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运行机制,健全完善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办公机构,做到“办公人员、办公经费、办公场所”三到位,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明确主管副职,明确责任科室,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一名联络人,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要求,确定工作重点,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标准,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工作成效

加强对各单位的日常业务指导,定期开展观摩和业务培训,创新工作思路,激发工作热情,提升各相关单位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市城乡规划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专项规划的指导审查力度,科学指导城市发展。建立完善监管、考评、奖惩机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不断提高百城建设工作效率,确保发挥最大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三)创新融资模式,提升融资能力

认真研究上级政策,积极探索投融资新路径。完善投融资体系,依法规范融资。增强投融资机构融资能力,通过整合资金、资源,做大做强投融资公司。积极争取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更好地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与社会资本合作,创造良好融资环境,提高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项目建设基金、土地出让收益等资金向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倾斜。市财政局要编制完成资金综合平衡方案,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盘活资源,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实现投入和还款来源的平衡,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

(四)优化土地配置,畅通用地渠道

完善用地保障机制,研究解决用地保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百城建设用地保障到位。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盘活存量、做优增量”,调整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土地利用结构。要改进和优化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用地审批流程,简化审查内容,精简相关报件,进一步提高用地审批工作效率。

(五)加强督导考核,强化责任落实

围绕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强化责任落实。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观摩,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定期考核考评,对各相关单位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等次的重要参考。严格奖惩措施,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不能按时完成承担任务的成员单位,由组织、纪检等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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