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审计局关于县雁鸣湖镇10KV专版线路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索 引 号:005294984/2018-00060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关 键 词:审计
文    号:牟审投报〔2018〕37号成文日期:2018-04-18发布日期:2018-04-18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审计局关于县雁鸣湖镇10KV专版线路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中博信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自2018年3月28日至4月11日,对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中牟县雁鸣湖镇10KV专版线路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中牟县雁鸣湖镇10KV专版线路建设项目位于雁鸣湖镇,从西吴变电站出线至雁鸣湖镇新建开闭所之间的架空线路施工,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开闭所建筑安装及电器施工。

(二)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为河南省三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合同价款: 7216260.21元;变更签证金额:440934.01元(主要内容增加转角杆一基99697.05元、变电站增加两面高压柜341236.96元)。

实际开工日期:2015年12月18日,实际竣工日期:2016年11月21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河南兴华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郑州博量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省三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县雁鸣湖镇10KV专版线路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价7272688.12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中博信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ZBX(审)字2018-411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县雁鸣湖镇10KV专版线路建设项目工程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384506.10元。

经审计,中牟县雁鸣湖镇10KV专版线路建设项目送审结算价7657194.22元;审定7272688.12元;审减384506.1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年版)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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