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8-0010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城乡建设业务信息/市政工程建设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2018年,市区公厕建设,工作方案 | |
文 号:登政办〔2018〕17号 | 成文日期:2018-04-10 | 发布日期:2018-04-1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2018年市区公厕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10日
登封市2018年市区公厕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公厕建设力度,着力解决市区公厕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设施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力推进厕所革命,通过加大建设力度、细化管理标准、提升设施档次等措施,积极探索创新市区公厕管理的新方式,深入开展公厕建设管理提升工作,不断提高公厕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公厕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人性化、设施维护常态化、日常管理制度化。
二、工作任务
依据郑州市2018年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考评办法,我市建设任务为新建公厕45座。
(一)任务分配
市住建局具体负责12座公厕建设任务,并对照国家行业标准,对市区现有公厕进行提升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档次标准;嵩阳办负责15座公厕建设任务,中岳办负责13座公厕建设任务,少林办负责5座公厕建设任务,着力弥补市区公厕建设短板,努力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
(二)类别要求
新设置公厕一类标准不低于40%,其他全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升级改造公厕一类标准不低于公厕总量的30%,二类标准不低于公厕总量的50%,其他公厕达到三类以上标准。可根据具体选址位置,灵活采取固定式或便捷式环保公厕进行增设。
(三)建筑外观
公厕外观和色彩设计应与城市风貌和周边环境协调。外观效果图和平面布局图统一经市住建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四)设计要求
严格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设计,遵循“文明、卫生、方便、安全、节能”的原则;新建、改造公厕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厕位)比例应为3:2;在人员密集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应小于2:1;按照公厕类别管理要求设有第三卫生间、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小便厕位、无障碍厕位应叫器、坐蹲位扶手、厕位挂钩等;工具间内要设置便民工具箱,工具箱内应有针线、简单工具、常用药品等便民物品,安装电子滚动屏(具体标准见附件)。
(五)选址原则及要求
1. 公园沿街位置300米设置一座,游园内必须设置公厕,绿化带500米设置一座,沿路设置公厕间隔为:主次干道500—800米设置一座;支路、背街800—1000米设置一座;主要交通口、重点路段交叉口200米范围内必须设置公厕;主次干道公厕可在与其相交的支路背街100米内选址。
2.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类院校等公共机构的临街空地和道路绿化带优先用于选址;确实无法选址的,采取购买、租赁临街房屋或国有产权房屋等形式进行改造。
3.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住宅小区、商业街、交通道路、长途汽车站(公交始末站)、大型停车场(库)、旅游景区(景点)、公园、绿地、影剧院、展览馆、菜市场、集贸市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配套建设公厕。公厕要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未按规划设计配套建设公厕的,不得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4. 严格限制公厕拆除。因片区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拆除公厕的,应当经市住建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重建。原地重建确有困难的需要易地建设的,由建设单位按重置价补偿。
三、责任分工
(一)市住建局统筹推进市区公厕建设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评比验收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相关的道路挖掘,砍伐移植树木和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加强公厕建设外观效果图和平面布局图的审核。在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中,严格按照规划核查配套公厕建设情况,及时按程序纳入管理。
(二)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负责对各责任单位推进“厕所革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市财政局负责公厕新建、提升改造所需资金的审核与拨付。
(四)市审计局负责公厕建设项目的全程审计监督。
(五)市城乡规划局负责配合做好公厕建设项目选址,按照规划建设相关规定将公厕配建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并按法定程序办理公厕相关规划手续审批。
(六)市水务局负责配合项目配套供水管网建设。
(七)市电业公司负责配合项目用电报装。
(八)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负责做好公厕建设的选址、实施等相关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快市区公厕建设,强力推进厕所革命。
四、时间安排
项目建设要求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并投用,2018年底我市城市建成区内公厕每平方公里达到5座。
(一)统筹准备阶段(2018年4月1日-2018年6月31日)
召开工作动员会,各责任单位制定实施方案,4月份完成公厕项目选址工作,5月份完成公厕项目手续办理,6月份完成公厕项目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8年7月1日-2018年11月30日)
各责任单位要因地制宜、分类落实、全面推进,根据建设任务的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市政府将适时利用召开现场会、观摩会、推进会等形式,培育典型,抓好试点,推广公厕建设管理提升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2月1日一2018年12月31日)
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各单位自行组织验收的基础上,12月10日前市区公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住建、财政、审计等相关成员单位验收,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统一交由市住建部门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大市区公厕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区公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市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爱卫办、文明办、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电业公司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市区公厕建设,及时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加强运行管理
市区公厕原则上按照“两班制”配备管理人员,昼夜开放公厕按照“三班制”配备人员,严格落实开放时间;加强公厕管理员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开展职工技能比赛活动;加强运行管理,确保设施设备齐全和正常使用,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力争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完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推广使用“城市公厕云平台”系统,建立完善公厕位置信息查询、服务评价、投诉受理等功能,实现实时监管。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设专栏、专题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公厕建设的现实意义和重要作用。发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模范带头作用,动员广大市民全程参与监督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公厕管理提升、支持公厕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导考核
市领导小组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每月组织一次,编发工作简报,适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要将督导检查结果纳入相关单位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1.固定式公共厕所类别及要求
2.便捷式环保公厕相关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