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8-0009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闫奇俊 | |
文 号:登政任〔2018〕5号 | 成文日期:2018-03-27 | 发布日期:2018-04-1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以下同志试用期已满,经研究决定,从试用期满之日正式任职:
闫奇俊同志任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明生同志任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韩学伟同志任郑州新登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规定程序办理。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