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召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 索引号:005253787/2018-0027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4-18
  • 发布日期:2018-04-1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召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4月16日,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县局分管领导、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药监所所长及辖区小作坊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入分析了当前食品小作坊监管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进行了部署:

    一是要排查建档。建立小作坊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逐步规范小作坊生产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小作坊登记发证的标准,要求食品小作坊落实整改。

    二是要分片开展,示范带动。要以基层所辖区为单位,同时开展示范点建设,确保每个乡镇、街道在各自辖区内分品种至少树立1-2家小作坊“示范单位”,利用示范引领的作用、带动小作坊从业者主动改善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使全县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三是要整合力量,多向推进。要以稽查执法为抓手,加大整治力度,按照“办证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目标、必要时可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取缔不符合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的食品小作坊。

    四是要加强宣传,共治共管。让食品经营和消费者明悉小作坊食品的有关规定,让公众自觉抵制不合法的小作坊食品流入市场,倒逼食品生产小作坊依法生产。

    五是要求参会小作坊负责人签署《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今后将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生产活动,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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